二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前面已经提到,生产力的要素包括:以生产工具为主的被用于生产的劳动资料,以及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
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物质标志。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之所以比先前的社会形态达到更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归根到底是因为在生产中应用了或者能够应用更进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具和其它劳动资料是社会生产力中的物的要素。
仅仅有物的要素还不能构成生产力,物的要素必须被人--劳动者所掌握,才能成为生产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的要素。没有劳动者的劳动,生产工具和其它劳动资料只不过是一堆死物,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工具的制造和改进都是通过劳动者实现的。劳动者是首要的生产力。
前面也已经提到,在生产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就是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说:“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①
生产关系的特征决定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斯大林说:“生产力底状况所回答的是人们用怎样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问题,而生产关系底状况所回答的则是生产资料(土地、森林、水流、矿源、原料、生产工具、生产建筑物、交通联络工具等等)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由谁支配--是由全社会支配,还是由单个的人,集团和阶级支配并利用去剥削其他的人、集团和阶级的问题。”②
①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2页。
②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载《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711页。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着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不同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而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人们的不同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又决定着产品在人们之间的分配形式。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生产关系的内容包含着三个方面:(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它们相互间的关系;(3)由前面两种情况所决定的产品分配形式。上述的三个方面,组成为生产关系的整体,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其中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本质。
生产关系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原始社会的以原始公社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和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都属于这一类型。在这种生产关系下,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是互助合作关系;产品分配形式,在原始社会是平均分配,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以人剥削人的制度为其主要特征的生产关系,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都属于这一类型。在这种生产关系下,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居于统治地位,不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集团或阶级被迫处于服从的地位;由于前者占有生产资料并处于统治的地位,他们就能够以各种方式支配后者的劳动力,不劳而获地占有绝大部分的劳动果实,而劳动者只能得到仅够维持活命、甚至难于维持活命的生活资料,这样,就形成了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具有对抗的性质,它表现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残酷的阶级斗争。
在构成生产方式的这两个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生产力是最活动最革命的因素,它处在经常不断地发展变革的过程中。同生产力比较起来,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一种生产关系一经形成,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表现为相对固定的形式。生产的变革和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开始的,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革和发展开始的。社会生产永远不能中断,改造自然的活动永远不能停顿。由于劳动者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不断地积累和增长,就有可能在生产关系基本不变的情形下,逐渐改进生产工具和创造发明新的生产工具;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它在生产技术上的应用,更能加速生产工具的变革过程。生产工具的每一次显著的改进,都要使人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发展到一个全新的阶段,从而把生产力提高到新的水平。
生产力是在生产方式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生产力是起决定作用的方面,每一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于一定的生产力状况而建立起来的。生产发展的情况不同,为进行生产而建立起来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同。人和人的这种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生产才能顺利发展。任何一个社会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都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其内容,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应于内容。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向前发展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迟早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
在使用石头工具的极低的生产力条件下,只能产生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以金属工具为主的较为进步的生产力,决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产生。由于金属工具的改进,特别是冶铁技术的进步,使手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力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就使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终于为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所代替。从使用手工工具过渡到机器生产,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最终战胜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的标志。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①
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
这就是说,某种生产关系的必然出现,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结果。在根本上说来,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更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变更。在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某种水平的时候,就不可能出现与之相适应的某种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之一。这个原理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源泉,指出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从而也是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后的决定力量,而首要的生产力--劳动人民,则是历史的创造者。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关系。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固然有着决定的作用,但是,生产关系也不是消极的东西,生产关系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每一个历史时期所达到的生产力,都要求与自己的发展情况相适合的社会关系,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关系的形式之内,生产力才有可能顺利地发展。当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合的时候,它就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时候,它就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例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使技术设备可能得到高度利用,生产力诸要素可能顺利地发挥它们的作用,生产获得迅速的发展。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冲突。在帝国主义国家,经常存在着失业大军,技术设备利用率很低,生产力各要素的正常发展受到了重大的障碍,经济危机愈来愈频繁,在一般的情况下,生产的发展是很迟缓的。
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在新的生产力出现之后才有可能,但是,历史上生产力的巨大飞跃,总是在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了新的生产关系之后,而不是在此以前。生产发展的辩证法总是这样: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必须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为前提,必须是在经济生活中迫切地提出了根本变革生产关系的要求的时候,也就是生产力在某种生产关系的内部已没有发展的余地,不根本改变这种生产关系就不能使生产力顺利地向前发展的时候,另一方面,新的物质技术的大规模发展,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要求的实现,又有待于新的生产关系的确立。当新的生产关系一旦确立起来,它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力量,促进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巨大革新。资产阶级的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的发展,一般说来,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代替了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之后才实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的高速度的飞跃发展,是无产阶级运用政权力量,把旧的生产关系摧毁,在经济上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如果忽视生产关系的能动作用,那是不符合客观历史事实的,是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辩证法原理的。
毛泽东同志指出,生产力对生产关系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然而,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生产力是比较活跃易变的,而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在生产方式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在新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以后的一定时期,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基本上是相适合的,这时候的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就为生产力的发展所需要。这时,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但这种矛盾还处在数量变化阶段,还不会,也不需要引起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当着社会的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原来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親的生产关系,就逐渐变成不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陈旧的生产关系,这时矛盾就日益激化起来,就必然要提出生产关系根本变革的要求,就由量变的阶段进到根本的质变的阶段。在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实现之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不适合又转化为适合,从而又在新的基础上开始了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时期,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由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合到不相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相适合,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向上发展的无限运动过程。
生产方式由量变到质变的矛盾运动过程,是通过人们的自发活动到自觉的革命活动的过程而实现的。历史上每一代人开始生活时,必须适应现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才有可能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这种或那种生产方式。当人们在旧生产关系内部改进生产工具的时候,并不能理解到这种行为会引起什么社会后果,他们所注意到的只是眼前的直接的经济效果。原始社会的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发现了从烧熔的石块中淌出来的流质冷凝后的块状物,比磨制的石刀还要锋利,于是,逐渐把石器改变为金属工具,他们完全不知道,这将会引起奴隶制的诞生;资本家为了追逐更多的利润采用大机器,他们没有想到,伴随大机器生产出现的无产阶级恰恰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
当旧的生产关系已经变成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的时候,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成为冲突的时候,反动统治阶级仍然要竭力用物质的和精神的力量来维护这种腐朽的生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先进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自觉革命活动,就不可能粉碎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这时在先进阶级中间就会产生新的思想和要求,这种新的思想和要求,一般地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生产关系根本变革的需要。在这个新的思想和要求的指导下,进步阶级和人民群众对反动统治阶级进行革命斗争,这就使历史发展由自发的运动进入自觉的革命活动,生产关系的根本改变,总是通过革命来实现的。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的要求,这是客观的必然规律。为了保证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旧的过了时的生产关系必须被打破,而且也一定能够被打破。生产关系不能长远地落在生产力的后面,作为最革命的、决定的因素的生产力最终必然要冲破束缚自己的桎梏,为自己的发展开拓道路。革命阶级是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现者,劳动者是生产力的首要的要素,生产力的解放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趋势,是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当劳动者已经无法在旧的生产关系下继续生活下去的时候,他们就必然要行动起来,用革命的手段去冲击腐朽的生产关系。奴隶暴动冲垮了奴隶制度,农民起义动摇了并最后摧毁了封建制度;目前在一些国家,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已经推翻了资本的统治,在自己的国家里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革命斗争,也必将粉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终究是不可阻挡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
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曾经用臭名远扬的庸俗化了的所谓“生产力论”,来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理论。他们片面地夸大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根本抹煞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抹煞了在变革生产关系中群众自觉革命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他们的理论,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似乎只是单纯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必经过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不需要通过尖锐的阶级斗争和革命运动。
现代修正主义者借口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公开宣称马克思列宁主义已经“过时”,并且大肆宣扬“议会道路”,“和平过渡”,这实际上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谬论的翻版。马克思和列宁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进步的巨大作用。但是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决不是预兆着社会革命的消失,恰恰相反,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说来,这正是预兆着新的社会革命的到来。列宁说,“……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社会财富的技术革新,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却使社会更加不平等,使贫富之间的距离扩大,使愈来愈多的劳动群众无法生活,遭到失业和各种困难。”①这就是说,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革命。
《修改党纲的材料》,载《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34页。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规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制定战略和策略、方针和政策的重要客观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要求在自己的工作和斗争中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这个客观规律。当着生产关系(如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时,必须领导人民群众,打破过时的、腐朽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为此就必须同维护旧生产关系的一切反动落后势力,进行坚决的革命斗争,打碎反动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当着建立了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时,就要使新的生产关系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并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某些环节上的矛盾,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地得到完善,以便充分发挥它的优越性,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某种生产关系应当加以变革还是应当使之相对稳定,并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决定于它是否同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相适合。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①我们党之所以正确、所以不可战胜,就在于它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现者;就在于它把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最高准则;就在于它科学地把握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中包括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客观规律,领导我国人民摧毁了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使中国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空前未有的强大的发展。
①《论联合政府》,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9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