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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该怎样争取和利用——再致大风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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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该怎样争取和利用——再致大风同志

位卑未敢忘忧国


由于周末较忙,没有来得及认真上网浏览,今天(周一)才看到您答复我的文章(大风: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一个绕不过去的“坎”http://mzd.hst1226.net/showtopic-9598.aspx),以及其他同志的文章及邮件,回复就迟了些,敬请原谅。


您的这篇文章所阐明的基本观点,我是赞同的,但我觉得您并没有完全针对我的文章来回复。所以,我觉得首先把我们已经形成共识,或者内心认为达成共识的一些观点,先摆出来,在此基础上,再谈论各自认为的分歧(也或许并不是分歧,而是认识一致但表述不一致或表述的侧重点不同),可以更好地交流。


我们之间形成共识的是:


1、我们认为必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即判断即将到来的这场革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而不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


2、这个革命需要统一战线,需要在现实中争取并利用一些必要的民主形式,比如示威、游行、罢工、集会等。


3、我们对反动政权的态度,就是要采取马列主义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态度,即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并代之以新的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新型国家。这种摧毁的达到,依赖于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普遍的暴力革命道路。


我想这也是革命派的共识。


我感觉我们的分歧在于,争取和利用民主权利的理解问题。


毫无疑问,没有群众的革命运动,就不会有任何意义的革命,更别说革命的胜利。


而革命运动之所以是运动,本身就是民主的一种体现方式,这种运动已经展示了一种内在组织的存在,并且在事实上或者采取示威或者采取罢工或者采取其他更加激进或含蓄的公众行为模式。


所以,革命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行为表达。这种民主的行为表达,与宪法上是否写着民主的权利,没有本质的因果关系,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


所以说,宪法的民主,只不过是形式民主。在资产阶级国家里(包括欧美和中国),这种形式民主所包含的真正的民主权利,要看我们怎样利用。


所谓我们利用形式民主,通常的理解是在合法的权利范围内进行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等活动。但是这种利用,在我国按照正常的渠道是基本进行不了的;在欧美,有一定程度的可操作性,但是一旦超过了统治阶级的承受限度,立即就会收回。


革命运动需要广泛的深入的甚至是激烈的群众运动,这种群众运动所要求的民主权利,是统治阶级所根本抗拒的。所以把立足点放在合法斗争上是错误的,在目前阶段上是要迟滞革命的。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放弃合法斗争。


合法斗争,绝不仅仅是行使宪法规定的那些民主权利。比如搞红歌会,在红歌会上涉及到时政,并引导群众关心社会、思考个人及社会前途,或者进行带有某种目的性的活动,就是合法斗争的一种方式。这样的方式能够进行,并不在于宪法是否明确规定了是否可以,而是谁反对谁就会成为群众斗争的矛头所向。


所以,我认为,一切的群众运动所需要的民主权利,都是以人民的抗争为基础的。


不要管那些形式民主是否落实成真正的权利,先把它当成群众天然合法的权利干起来再说。不是在准备阶段就公开要干什么,而是经过酝酿准备,可以干的时候,在行为上变成一场民主运动。比如我们要搞游行,我们先秘密确定路线、地点、人员、时间,到了那个时间,我们就走上街头游行了,不要事先去做什么合法的层层审批。想一想那些群体上访的,他们还要去审批吗?如果这样的权利,你不大胆地果断地运用,而去一味地追求合法斗争,在客观上无疑造成了取消革命。


那么,我们可以思考您的表述了。


革命,是不是需要经过一个争取民主的阶段?


我觉得所有的革命都是争取民主的过程,这是否是一个整体革命过程中的一个独立的阶段呢?


争取民主的阶段,意味着:从没有民主的阶段,经过某种形式的斗争,革命者争取到了民主,进入了利用民主权利进行斗争的阶段,再去争取无产阶级专政。


您所说的“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是不是指必须经过一个争取民主的阶段呢?


所以,我觉得您的表达所反映的问题依然在于革命的分阶段论上。您的思想上,依然认为必须要经过一个争取民主权利的阶段(不管这个阶段你是叫社会主义民主革命,还是叫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有了这个阶段的胜利果实,才可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我理解的对不对?


我们追求什么民主呢?我们追求的是无产阶级民主,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我们在革命的路上,一路走来:我们的宪法上虚伪地写着我们拥有什么样的民主权利,但那是水中花镜中月,是假的;但我们把它就当作真的来用,我们示威了,游行了,罢工了,我们被镇压了,被逮捕了,被监禁了;但是群众们在这种残暴地镇压下,一方面看清了宪法的虚伪和反动政权的本质,另一方面,革命者依然要进一步做更广泛更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真正民主权利的使用,于是,反动当局再进行镇压、逮捕、监禁等,如此循环往复,革命队伍一天天壮大,民主权利(不管宪法上有没有)逐渐被群众行使起来,并一步步走向胜利。



真正的胜利,是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人民的各种民主权利被真正合法化。


民主权利,不是斗争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果实(如果对阶段性果实做一个正确的解读,只能说是把群众通过实际斗争已经运用自如的民主权利,落实成一个合法化的表述),而是从一开始就为革命目标作斗争所使用的武器。只不过这个武器,一开始群众面对统治阶级严厉禁止而不敢用,后来在阶级斗争的过程中大胆地使用,不管统治阶级怎样地禁止和镇压都要使用,不管怎样的流血牺牲都要使用。


所以,就争取和利用民主来进行革命而言,您所说的民主共和国是一个跨不过的阶段是不对的,说社会主义民主革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也是不对的。


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是一次革命?如果这个社会主义革命只是定义为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而言,那么这个社会主义革命一定是一次革命。


因为我们已经是在一个资产阶级的国家里,不管这个国家还有多少封建的流毒,多少官僚买办的特征,这都改变不了这个国家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的事实。


老百姓们追求的绝对不是换一个对他们承诺压迫的轻一点的资产阶级国家,而是自己真正变成国家主人的国家。如果这个让自己变成国家主人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从来没有在历史上出现过,他们在革命者给他们指出社会主义前途的时候,的确需要在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间做出比较才能选择;而现在,在真正社会主义的国家还生动地保存在中国三分之一人口的记忆中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在事实上去做出这种比较来让群众选择吗?


我们的任务难道不是在革命的宣传觉悟阶段,就让群众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吗?


不这样,我们怎么说我们会在革命的过程中牢牢掌握领导权?


不这样,我们怎么会在革命统一战线上掌握主导权?


不这样,我们怎样才会避免中国被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搞一个全盘西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如果我们做到了在宣传觉悟阶段,就让群众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可以牢牢掌握领导权,使革命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并最终一次性地完成我们的第一个阶段性目标,重建无产阶级专政。


那么,我们能不能做到,在宣传觉悟群众的现阶段,让群众认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从而去追求真正的社会主义,在面临资产阶级领袖们的宣传鼓动时毫不动摇地坚持追求社会主义呢?


我们能够做到,我们也必须做到。


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担当起我们的历史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最后编辑位卑未敢忘忧国 最后编辑于 2011-11-28 17:41:03
本主题由 超级版主 位卑未敢忘忧国 于 2011/12/15 18:45:39 执行 提升/下沉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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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得高,所以能看的更远。一篇独到见解的好文章。向位卑未敢忘忧国同志致敬!茫茫中国,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我仿佛看见东方微露一丝灿烂的曙光。但在具体实施中,仍有很多未知的细节,细节就是局部。一些重要的细节如果把握不好甚至由局部能影响整个事件的发展。所以我不成熟的认为注意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也是我们所必须注意到的。另外大风同志文章的一些地方也很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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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谁反对谁就会成为群众斗争的矛头。"似应为“而是谁反对谁就会成为群众斗争的矛头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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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说“ 重建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的历史上,从来还没有过“无产阶级专政”,而只有过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之后的中国,谁是无产阶级?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即毛主席64年提出的“劳动者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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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卑的观点基本正确。大风提出的概念不妥,但眼下用争取形式的民主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突破口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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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风提出“社会主义民主革命”的概念不妥。
   在中国,自1949年以来到今天,就一直处在一个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革命既然是革命,就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30年,革命战胜反动,社会主义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后三十年,反动战胜革命,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失败和挫折。但革命没有死。革命转入地下继续进行。
要民主、要自由、反专制、反腐败、要饭吃、要衣穿、要工作、就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在现阶段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后三十年,还有谁主张和高举社会主义革命的旗帜了吗?今天,还有谁在中国提起过社会主义革命了吗?
社会主义革命的旗帜就是为我们劳动者阶级量身打造的,直到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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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风不要糊涂,不要自造名词,什么“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乱弹琴!毛主席在《矛盾论》中已经说得十分明白: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
还要争辩什么?要争辩请同毛主席去争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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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不要把一些的东西复杂化,看看主席的文章大多通俗易懂,各位今天提这个“概念”明天提那个“概念”真没意思,还有近三十年资本复辟这断历史都没搞清楚,打个比方即便革0命又成功了,又会给人做嫁衣,然后最苦的依然是那80%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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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十分赞成位卑的观点。
二、无产阶级是不应当放弃争取和利用“合法斗争”的,但无产阶级革命从本质上讲绝对是彻头彻尾的违背资产阶级法律的行为,不但违背资产阶级的法,而且要彻底推翻资产阶级的法。不要老是合法合法、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已经经历过社会主义的中国劳苦大众听了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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