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210-227页
[注:弗·恩格斯的著作“共产主义原理”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纲领草案。关于以问答方式拟定纲领的问题,早在正义者同盟进行改组和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1847年6月)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前就进行过讨论。1847年9月,共产主义者同盟伦敦中央委员会(沙佩尔、鲍威尔、莫尔)把“共产主义问答”分发给同盟的各个区部和支部。这个带有空想社会主义影响痕迹的文件不能使马克思和恩格斯满意,同样,“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莫.·赫斯在巴黎拟定的“修正”草案也不能使他们满意。10月22日,在巴黎共产主义者同盟区部委员会的会议上,恩格斯尖锐地批评了赫斯的草案,使它遭到否决。恩格斯受委托起草新的草案。这个草案就是很快写成的“共产主义原理”。恩格斯把“共产主义原理”仅仅看成是纲领的初稿,他在1847年1月23—24日给马克思的信中曾谈到应当以“共产主义宣言”的形式来起草纲领的想法,而抛弃那陈旧的问答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1847年11月29日—12月8日)上捍卫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纲领的科学基础,大会委托他们以宣言的形式拟定纲领。在写作“共产党宣言”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曾运用了“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的一系列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