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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打着反左右合流旗号的特色维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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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连契合大众最基本权利诉求的合法斗争都做不到,还说什么无产阶级革命,那不是中国梦,那是白日梦。——那些动不动搬出一大堆理论放烟幕弹的“纯粹马列”可以休矣!谎言再镶上马列的花边也是谎言——位卑老师说得好,不在合法改良的斗争和诉求中让群众认清团结的力量同时脱颖出领导者,一句“无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就是空中楼阁,黄粱美梦。
       任何对革命实践的照搬都是致命的,主席领导的革命队伍是在有了自己的武装的前提下才要避免右倾投降,向屠杀工农的军阀武装毫不设防,现在无产阶级的革命队伍连个影子都没有,还说什么不要右倾投降,——谁是最大的右派,是反特色的资产阶级改良派,还是特色当局?负负得正,反反特色就是维护特色,就是右倾投降,——还真会反咬一口。说句最大的实话,在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成形的时候,只有合法斗争一途,如果连这个也放弃,还空喊革命,同时抓特务,那就是赤裸裸地反革命破坏了。
       为什么现在右派的群众基础很大,因为他们一直在合法斗争的范畴内争权利,争舆论,在每个维权斗争的前列都能看到他们的声影,比如李承鹏,会到群众抗暴的第一线进行声援——反观“无产阶级革命家”们,除了在网站意淫争论抓特务扣帽子干什么实事了?有一点深入群众声援群众运动的实际行动吗?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力军,无产阶级不去争取,资产阶级就会去争取,群众基础是事业成败的关键,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这么长篇大论地争论吗?
        如果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定义就是谁背的马列毛语录最正确,那无疑比比皆是。但真正革命家的衡量标准是:谁,能够真正发动带领和团结群众进行从生存斗争到阶级解放的实际行动,或者说革命事业,连老百姓在进行最基本权利捍卫时都看不到影子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号称会带给他们整个阶级的解放,请问这种谎言老百姓会信还是傻瓜会信?——到底是为了骗谁呢?
        不去带领老百姓争权利争自由(言论自由等)也就罢了,连右派的权利诉求也要泼冷水大加批判,这“革命者”是革谁的命,难道“革命者”不是在言论禁闭的有限空间里挣扎吗?连对自身有利的诉求都要反对,这种智商还是先别忙称自己是“革命者”,和正常人还差一大截呢!                  
          如果把“无产阶级革命”改成“革无产阶级命”——对某些满口马列毛的人再合适不过了——没办法,谁让我们是在专制下活着那?这网站要没几个放烟幕弹搅混水的维稳先锋才是千古奇闻呢!
          不用搞得那么复杂,在当前鉴别真假马列的标准就一个——任何动摇特色政府统治基础的行为,看他支持还是反对就行了。奉劝那些马列毛不离口的人先放一放,背语录不是标准,邓背得比你们好多了。
          所谓的左右合流,是指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和镇压工农运动的右派军阀搞在一起,镇压无产阶级革命——这恰恰是那些口口声声将不同派别民众的暂时联合,对抗更大的特色法西斯说成“左右合流”的人干的勾当,他们不是在帮特色维稳,镇压人民的任何可能反抗又是什么?真正的“左右合流”必须批判,而它的代表就是那些偷换概念,借批判所谓的“左右合流”出卖无产阶级革命者,镇压人民反抗,阻止民众联合的特色维稳家们,这也是张宏良批“左派带路党”的翻版——任何的联合反抗只有镇压在摇篮里——甚至可以用马列毛理论去镇压和分化——才最节约成本。
          真正的右派,最大的右派,就是现政权——那是个殖民地傀儡法西斯政权,为了反抗它,联合所有反对它的力量都是正确的,“左右合流”?——你们太高估真正的左派了。能和特色合流的除了最阴险的维稳骗子,其他人还真不够格。联合反特色的力量是“左右合流”,那么给它维稳的马列骗子是什么流?氓流?
         那些打着马列旗号拐弯抹角为特色维稳的人别说和左派不沾边,连资产阶级改良派都不如,就是特色派,维稳派,舔脚派,反革命派——他们口中的“左右合流”(其实是不同派别的民众大联合)和他们本人也毫无关系,因为他们是特色的代表,极右的喉舌,和他们比起来,所谓的右派反而是中间派了。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5-03-17 14:15:07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3/10/23 16:49:17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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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最大的实话,在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成形的时候,只有合法斗争一途,如果连这个也放弃,还空喊革命,同时抓特务,那就是赤裸裸地反革命破坏了。

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贯教导,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压迫的斗争,应该是秘密斗争和合法斗争相结合,秘密斗争领导合法斗争。完全采取合法斗争的方法,是机会主义的。资产阶级虽然对无产阶级的合法斗争也是不高兴的,也是要破坏的,但是他们最怕的是秘密斗争,无产阶级不管在任何时候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剥削做斗争,都应该遵循秘密斗争领导下的各种形式的斗争的策略,才能发展自己力量,打击资产阶级统治。
从实际上来说,如果只搞合法斗争,一切公开化,一切人员和活动都完全暴露在资产阶级的面前,在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条件下,这岂不是把种形态的革命力量都让资产阶级监视控制起来了吗?这些所谓合法斗争,就成了对无产阶级窥视的窗口和监视诱捕器,资产阶级对革命力量的镇压就变成了一个什么时候和怎么采取行动的简单问题,这正是资产阶级“维稳”所需要的。
网络上的五毛,是资产阶级派出来采用各种特务手法到论坛上来搅混水的。大家可以看到,就从红石头论坛到红旗网上就有这样一伙人。很多网友都很愤恨和有所揭露。这些人不同于那些单纯思想认识错误的人,对这些人提高警惕不应该吗?
不同意无畏大乐先生主张的“只有合法斗争一途”,对到网络上蓄意捣乱搅混水的五毛特务提高警惕,就如无畏大乐先生所说“就是赤裸裸地反革命破坏”吗?
无畏大乐先生还口口声声批判“维稳”,你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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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冷眼旁观者的帖子

这荒山野岭杳无人烟的红石头论坛居然有人回帖,真是受宠若惊。——被封得只能靠代理才能进入的论坛,荒无人烟,形同弃地,居然是阁下所谓的秘密斗争的战场,真是不敢恭维,在网上没一处密地可言,除非你说暗语黑话——你引用的那句话,前提你看好了,是“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形成之前”,如果你认为现在革命力量已经形成,请明示,是在延安,还是井冈山,别让人糊里糊涂被你忽悠。
            再给你扫下盲,阁下在这忽悠革命,也是以合法斗争的方式进行的,因为互联网是现行政权下的东西,不是你秘密私架的电台。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5 1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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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冷眼旁观者的帖子

这荒山野岭杳无人烟的红石头论坛居然有人回帖,真是受宠若惊。——被封得只能靠代理才能进入的论坛,荒无人烟,形同弃地,居然是阁下所谓的秘密斗争的战场,真是不敢恭维,在网上没一处密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5 10:55:00

周群就是搞合法斗争,把真共产党一切公开,真共产党名单(地址、电话)全部公布出来了,不知楼主本人是否也想试试!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5 20: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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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大乐先生,我注意到了你的那个“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形成之前”的所谓前提,你不是在《浅议托派问题》后跟贴说我“看到几个伸头的,还得用大帽子压下去”吗?我觉得要是一棒子把你打得不伸头了,压的你完不成任务,还有点不忍,所以就没有提及你这句话来进行分析。你是很得意自己设计的这个小小烟幕弹的,所以你要伸出头来继续再表演一番。
可你那个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形成之前”,还真是有点名堂吗?还真的能作为“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根据吗?把你这个玩意儿拿起来把玩一番,认真看一看,就会明白,你这个前提只能散布薄薄一层烟幕。你们这些人啊,就总以为很擅长这一手,玩弄点文字游戏,蓄意模糊概念,来迷惑那些不求甚解的人。
现在在中国,工人阶级和那些为他们利益服务的人采用各种形式对资产阶级进行的反抗斗争,尽管还有很多不成熟,还很分散,还很少成效,他们难道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力量吗?你能否定这个存在吗?
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有多种斗争形式,如和平的、暴力的,合法的、非法的,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等等;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也有不同阶段和时期,如萌芽状态的、长成壮大的,有缓慢的,也有快速的,有地下的,也有公开的,等等。但不管在哪一个斗争阶段和时期,也不管采用何种斗争形式,凡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进行反抗斗争的力量,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力量。没有革命斗争,就是没有革命力量;没有革命力量,就不会有革命斗争。没有革命力量的斗争发生时,什么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都是谈不上的。这样一来,无畏大乐先生的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尚未形成之前”前提下的“只有合法斗争一途”不就是一个伪问题吗?
但是,我认为,无畏大乐先生到网上来制造这样一个伪问题,并不是耍游戏的,可是为了针对中国社会实际中的真问题的。
那么,中国社会实际中的真问题是什么呢?
在资本主义复辟后的中国,在当前,每年发生的数万起群体性事件说明,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复辟的反抗斗争是一直在发生着的。这种反抗所以一直没有终结复辟效,是因为这些斗争还都是处在不成熟的低级阶段。所以长期处在这个阶段,是因为无产阶级在思想认识上一直受着资产阶级和三中全会派的机会主义欺骗性宣传,还在相信着改革开放路线,还以为现在还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希望通过合法维权来解决问题。按照马列毛的教导,无产阶级要求得自己的解放,就必须摆脱资产阶级的统治,在中国就是终止复辟,这必须进行政治斗争,必须识破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多年来的欺骗,认识他们的真面目,改变“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幼稚认识,重新学习马列毛关于非法斗争和合法斗争的关系的论述,重新用马列毛科学思想武装起来。特别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屡遭镇压破坏后重新兴起的初期,革命力量处于萌芽状态,这个时候,有革命意识并投入革命斗争的人还比较少,群众还没有广泛发动起来,更要注意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相结合这个问题。否则,就根本谈不上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就必然继续被资产阶级欺骗、监控和破坏。
所以,如果联系实际看问题,就知道无畏大乐在当前大力宣传“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目的是继续让无产阶级陷在“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泥泞里,阻止无产阶级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阻止无产阶级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阻止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成熟和发展。这个用心难道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无畏大乐先生很善于利用一些表面现象制造烟幕来继续诡辩。他说什么“如果你认为现在革命力量已经形成,请明示,是在延安,还是井冈山”?我也反问一句,我在前面论述的在当前不断发生的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表现的力量,难道不属于革命力量吗?难道在当时只有在延安和井冈山那些根据地里有革命力量吗?难道在上井冈山之前就没有革命力量吗?无畏大乐先生在这里岂不是说,没有根据地就是没有革命力量,没有根据地就“只有合法斗争一途”?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当前中国无产阶级没有自己解放的根据地,根据资本主义复辟后阶级斗争的新特点,无产阶级更必须注意革命形式上,不能陷入“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陷阱。

井冈山根据地是在1927年412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八一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后建立的。由于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恶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几乎完全暴露,而导致在412反革命政变中损失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当我们回顾总结这个沉痛的历史事实后,结合当前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更可以看出无畏大乐极力宣传“只有合法斗争一途”的之用心。而他还竟然把不同意他的“只有合法斗争一途”打成“反革命破坏”,更知其用心之险恶了。
对无畏大乐的诡辩做以上回复后,我还要继续把他设计的烟幕弹做进一步拆解,讨论他的“无密可保”问题。
最后编辑冷眼旁观者 最后编辑于 2013-08-05 23: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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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锤子的帖子

周群是公开革命,公开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不认同现行资本主义法律,已经不是合法斗争了,锤子!你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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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冷眼旁观者的帖子

如果你认为现在革命力量已经形成,请明示,是在延安,还是井冈山,别让人糊里糊涂被你忽悠。——别整那老长回避问题,我不爱看又臭又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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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锤子的帖子

周群是公开革命,公开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不认同现行资本主义法律,已经不是合法斗争了,锤子!你说错了。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6 12:08:00


露出马脚退了吧!您所谓的合法斗争就是把革命限制在特色党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的斗争,以特色党的脸色行事,把特色党当傻瓜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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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锤子的帖子

周群是公开革命,公开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不认同现行资本主义法律,已经不是合法斗争了,锤子!你说错了。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6 12:08:00

周群怎么不合法了,那么我给你引述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章》的条文给你看看:

河蟹的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再看看河蟹的《党章》
党章第一句话就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现在党的性质不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了,工人阶级就可以按照《宪法》第三十五条组建新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

另:你把我们争论的话题转移了,我们讨论的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的关系问题。当我举出周群完全采用公开斗争方式范例时。你马上转移话题,讨论起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关系问题。既然你提出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那我就这个问题进行争论。

“无畏大乐”先生,你所阐述的斗争方式是否是:公开且合法。这一点周群完全能够满足。资产阶级自由派只能满足其中一点:公开但不合法。资产阶级河蟹当权者的所为:既不公开也不合法。但是资产阶级河蟹当权者掌握着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人家要抓周群宇鸿,周群整天喊血债血偿也保护不了他们。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6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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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辯論,公開相對於秘密,合法相對於非法,法就是法,不是官僚的意志,不把各個概念搞清楚可能爭出有益的結論嗎?但我想在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社會合法與非法也無關宏旨,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處理保護革命力量和有效發動群眾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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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无畏大乐的帖子
在现场被扒光腚的诡辩客,一般有三种反应:一种是,马上承认错误,取得大家的谅解;第二种是自知理亏,尚有点羞耻之心,头一低溜之乎也,逃之夭夭;第三种是,虽然没有可诡辩的了,也知道丢人了,但是还是“驴则付汝姜还树生”,强词夺理一番。
无畏大乐先生大概是属于这第三类人吧。
我不是和你无畏大乐先生来斗嘴的。我所以在这里费点笔墨,是因为你那一套正是当下资产阶级用来欺骗无产阶级的烟雾。不管你是何种背景到这里来散布这些东西,都是必须给予彻底揭穿的。
最后编辑冷眼旁观者 最后编辑于 2013-08-06 2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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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回楼上数层,那中革街头张贴大字报推翻当局是合法斗争?真是胡搅蛮缠不要face了。别以为人多我就怕你们,再来一个连也没用,我有的是后劲,且看谁挺到最后,咱也别说那老些废话,诸位,请指教,怎样秘密斗争,一副大义凛然,光说不练的假招子,我这还得翻墙才能得聆大教,那工农大众可没那时间翻墙伺候。
[url] http://www.sth07.net/showtopic-13918.aspx [/url] 这是你们自己网站的链接和截图。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7 1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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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各位仗义出手,别整那没用的,帮冷眼把这问题回答了:
如果你认为现在革命力量已经形成,请明示,是在延安,还是井冈山,别让人糊里糊涂被你忽悠。——别整那老长回避问题,我不爱看又臭又长的东西。 那是蒙人的,对我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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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是"我們"的網站,是”他們”的網站,我只是間中來看看熱鬧的。”你們”的毛病我都指出來了,樓上既然你覺得真共那麼神,”他們”又那麼不行了,又何必白費勁向”他們”耍威風呢?我勸你還是打好理論基礎,不然用一種錯誤反動另一種錯誤只不過是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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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让人费猜想。这个网站一直是追求让普通中国民众能够浏览的。至少,目前的确是不需要翻墙就可以浏览的。无畏大乐先生为何多次表白自己不得不翻墙呢?一路走一路扫踪迹,不知道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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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这大字报的内容:公开号召推翻资产阶级十大家族,推翻资产阶级政府,打倒假共,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什么啊,各位革命家们,这是革命标语和口号,诸位“资深革命家”不会不知道吧,还有公开发动群众,宣传中革组织的“告全国人民书”,单就这种形式——大字报,就是已被资产阶级政府取缔的社会主义时期75宪法中的“四大自由”民主权利之一,亏你还说是合法斗争,合哪个法,你把那条款给我找出来。自己设陷阱害人结果自己跳下去了还稀里糊涂的,贴大字报合法你们怎么不贴,躲在这网络墙根底下唧唧歪歪,还拿中革说事,人家敢说敢做,虽死犹荣,你们除了像我主贴中说的,做成什么了?不用那么急着围攻,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吧。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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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楼无畏大乐的帖子

资产阶级帮凶总是希望反对他们的人站到明处,你敢站出来跟我对阵吗?结果有人真的站出来,再结果这个站出来的人进了监狱。就这么简单。这是革命过程中常见的事件,骗子们最容易得手的不是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上当受难的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就是因为骗子的手段太学识化,因为那些上当的人觉得,如果他们是骗子,不会设置这么简单的骗局。所以他上了当还以为人骗子太傻冒。
最后编辑华莱士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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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楼华莱士的帖子

是啊,所以我说目前只有合法斗争一途,可那“锤子”偏说中革那是合法斗争,你自己向上回看吧。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0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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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楼华莱士的帖子

是啊,所以我说目前只有合法斗争一途,可那“锤子”偏说中革那是合法斗争,你自己向上回看吧。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8 9:57:00


其实,不用看,你就是帮助那个高喊“你敢站出来跟我对阵”的人助威的。帮助骗子助威的人正是那些自以为比别人聪明的人。因为他们明明知道那是骗局,一有人上当他们就说,明明是骗局,还上当,这不是傻瓜吗?
最后编辑华莱士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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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粤齐的帖子

是吗?那太好了,给个链接,我是超不爱翻。谢谢。这还是在google搜的那。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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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楼华莱士的帖子

不敢当,帽子没用,谁也证明不了你是革命者,自己夸自己而已。那“中革”的话题是你们锤子大人起头的,本来用来攻击我,结果自己败了阵,这会我又成什么“站出来”“帮凶”什么了,不必了,不用左拉右拐的,别忘了我的主题——合法斗争,让你们公开对阵的不是我,去吃点醒脑药吧,还说人家“诡辩”。你们这“不诡辩”左拐右拉的还真不怎么样?
      真不明白那锤子怎么想的,连“合法”斗争他都不敢尝试,中革那不合法的更别提,那怎么革,钻下水道里革啊?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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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楼华莱士的帖子

不敢当,帽子没用,谁也证明不了你是革命者,自己夸自己而已。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8 10:03:00

你如此歇斯底里地在这里大喊大叫,声称有力量和底气,不就是证明自己是革命者吗?这才是一点用也没有的。真正的革命者,既不会为掮客助威,更不会在乎别人如何对等自己。可是你,却很在乎。不是吗?
最后编辑华莱士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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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楼华莱士的帖子

给个链接先,据说不用翻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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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锤子的帖子

锤子大人搅翻一池春水自己跑没影子了,给你纠正一下,中革那叫“公开”革命,不叫“合法”革命。——你自己都说了“公开”2字,要是连这么简单的词都搞不清楚意思,就不要妄谈其他,先去恶补语文一下再回来当“无产阶级革命家”不迟。免得贻笑大方,惹人耻笑,亏你还有一帮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咬的家丁打手。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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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開口給人戴帽子是很壞的習慣,可是你們的”真共”也只是一個形式上的轉變而已。好像只有自己做的才算革命,我最勇敢,他人就是烏龜,意思就是唯我獨革。如果你只要求我叫你一聲”勇士”,可以,但要我跟你走,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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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粤齐的帖子

是吗?那太好了,给个链接,我是超不爱翻。谢谢。这还是在google搜的那。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8 10:01:00


http://www.shitou1966.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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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锤子的帖子

锤子大人搅翻一池春水自己跑没影子了,给你纠正一下,中革那叫“公开”革命,不叫“合法”革命。——你自己都说了“公开”2字,要是连这么简单的词都搞不清楚意思,就不要妄谈其他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8 10:36:00

文痞们在没有被撕下面罩前总是文质彬彬、衣冠楚楚,让人们摆事实讲道理,一旦有人撕下蒙在你脸皮的面纱就露出了吃人的獠牙,骂人是他们黔驻技穷时的典型表现。

我们被某些标榜无产阶级革命派的人骂已经习惯了,什么托派、极左,宗派小集团等等,这正是特色党一如继往地统治下去的保障。这样的人越多,特色党就不用自己亲自上阵了。这样的效果是特色党想做也做不到,而这些人却帮助特色党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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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插科打诨当一次民间辩护律师 ,为周群及其组织辩护一次。

结论:周群及其组织人员的活动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周群的组织在路牌上贴的内容如下:打倒假共,打倒十大家族,打倒资产阶级政府,推翻资本主义主义私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在第一条中明确指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而周群这个组织的认为,当前统治中国的“共产党”是假的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十大家族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
怎么证明是“假的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十大家族所作所为”就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呢?,宪法第六条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周群及其团体所说的“假共产党和统治中国的十大家族”搞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行为,使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该行为就是破坏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扶持并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周群及其团体所指认的“假共产党和统治中国的十大家族”的所作所为,违反了宪法第一条、第六条和第十二条。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五条赋予人民的权利: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周群及其组织有权利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方式号召人民打倒那些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和个人,即打倒“假共产党和统治中国的十大家族”及其他们把持的资产阶级政府,是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定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当然,控方也许会端出《刑法》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说周群及其组织颠覆国家政权,这里我要指出,周群要颠覆的政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不是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是捍卫社会主义制度,不是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所以该条文不适用。

请控方”无畏大乐“就”周群及其组织成员的活动是违”法‘的行为找出法律依据?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8 17: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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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楼admin的帖子

谢谢。 这样我就不用翻墙了。很费劲。翻得我腰酸背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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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楼锤子的帖子

看来你还是没看明白,那“大字报”的民主权利可是没看到阁下拎出来啊?什么控方,不用这么恶毒,我只是就你所谓的“合法”辩论,另,我和中革没关系。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他们出版了吗?游行了吗?集会了吗?——只是“大字报”了。因为贴大字报,被以“治安罪行政处罚”了很多中革成员,亏你还说是合法,合法怎么被关押?当局禁止的,你偏说没禁,这么给当局舔脚无中生有可不好,不符合你的身份,既然贴大字报如此合法,怎不见阁下上街,是腿软呢还是腿软啊?你可以不留姓名秘密张贴吗,亏你还好意思嘲笑人家?——你这个法比当局的法还大啊,人家得来听你调遣指派更正为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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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9 16: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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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楼锤子的帖子

说的头头是道,你不是还嘲笑人家那吗?意思人家·蠢,公开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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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如数家珍连篇累牍地发那些资产阶级政府的虚假法律,发也没用,证明不了那“大字报”的合法性。
还是我给你发一个明确保障四大自由的民主权利的75宪法的部分条款吧——承认自己错了不是丢人的事,谁都会错,要是一错再错,无中生有,拿着不是当理说就自打招牌,让人瞧不起了,你说是不是,尊敬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是慕名而来,久仰大名(红石头),翻山越岭,不辞劳苦,不过好像并非如我想象,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到底谁是何许人也,量也逃不过这版的题目:火眼金睛。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9 16: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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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河蟹已经修改了75宪法,我现在为周群辩护,只能用现在河蟹修改后的法律。你认为周群违“法”,也只能用河蟹现在法律作出说明周群怎么违法了?。不要跑题。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9 1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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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牺牲自己,拉掉你所谓的“社会主义”“共产党”的假面具,抓捕他们当局就撕下了那个面具,赤裸裸了。同时,他们留下姓名,亲入虎穴,赤化教育军警,动摇和威胁了资产阶级的政权统治基础,让当局非常恐惧,下狠心拍板抓人。——这是革命勇士的行为,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勇敢和无私,当然不适用于大多数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敢死队,先遣队,插入敌人心脏最锋利的那把刀,已经在中国新革命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9 16: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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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牺牲自己,拉掉你所谓的“社会主义”“共产党”的假面具,抓捕他们当局就撕下了那个面具,赤裸裸了。同时,他们留下姓名,亲入虎穴,赤化教育军警,动摇和威胁了资产阶级的政权统治基础,让当局非常恐惧,下狠心拍板抓人。——这是革命勇士的行为,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勇敢和无私,当然不适用于大多数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敢死队,先遣队,插入敌人心脏最锋利的那把刀,已经在中国新革命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9 16:44:00

还是回到我俩讨论议题上,周群及其人员的活动是否违反了河蟹的法律?我的观点:周群没有违反河蟹现有的法律。
最后编辑锤子 最后编辑于 2013-08-09 1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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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牺牲自己,拉掉你所谓的“社会主义”“共产党”的假面具,抓捕他们当局就撕下了那个面具,赤裸裸了。同时,他们留下姓名,亲入虎穴,赤化教育军警,动摇和威胁了资产阶级的政权统治基础,让当局非常恐惧,下狠心拍板抓人。——这是革命勇士的行为,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勇敢和无私,当然不适用于大多数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敢死队,先遣队,最锋利的那把刀,已经在中国新革命史上留下不
无畏大乐 发表于 2013/8/9 16:44:00

这位网友的目的就是希望每一个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人都像一把“最锋利”的一“把刀”“插入敌人心脏”——监狱中去革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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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楼锤子的帖子

看来你脑袋真不好,现行法律贴大字报是违法的,要是脑袋不好就不好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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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楼华莱士的帖子

算了吧,不是每个人都有那大无畏精神的,你们不做可以,没人强求,要是自己不敢,反过来还笑话人家就自损阴德不地道了,他们终究不是为个人私利,即使策略有问题,也终究不是你们——"堂而皇之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嘲笑的对象,你们这革命家的名头还不是自己封的,没有人民群众的跟随检验和认可,任何名头都毫无意义。无产阶级革命力量现在稍微成形的只有中革,我之所以并没有把他们作为革命力量提出来,就是因为他们在发动群众阶段不得不采用公开方式,以至于完全曝光,发展空间极度缩小,自由余地无甚可观,——终于明白这"红石头"何以如此寥落了,别的不行,嘲笑无私无畏的革命者,欺负新来者,门禁森严,张牙舞爪的,真是惊天动地,器宇轩昂,还什么秘密革命,联合工农,——算了吧,那中革好歹天天宣传教育群众,你们躲在这连人都难的一见的地方龇牙咧嘴,大帽大棒地联合工农,发动群众,鬼都不信。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11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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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河蟹已经修改了75宪法,我现在为周群辩护,只能用现在河蟹修改后的法律。你认为周群违“法”,也只能用河蟹现在法律作出说明周群怎么违法了?。不要跑题。

锤子 发表于 2013/8/9 16:35:00


看来你脑袋真不好,现行法律贴大字报是违法的,要是脑袋不好就不好沟通了。 详见31楼,看来你这个革命者别说语文水平,连智商都有待商榷那。
最后编辑无畏大乐 最后编辑于 2013-08-11 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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