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与国有
发布: 2011-10-15 14:23 | 作者: 龙石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282 | 回复: 0
国营与国有
有些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学家说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这是导致垄断,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因。这话说到了关键部分。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怎么办?
今天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从毛泽东时代的国营企业这个娘肚子爬出来。它立即就把自己陷入一种不清不禁的状态。在毛泽东时代,没有什么国有企业。只有国营企业,也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营,也只是指国家经营。这里,明确了国营企业的产权按照其性质不同,集体性质的企业,产权归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所有。
全民性质的国营企业,其企业性质归全民所有。什么全民?这里需要一个简单法律依据。如果翻开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会清楚的看到宪法第一条说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这样,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的产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的工人所有。
国营如何的变成国有?这就是经济改革的目的及过程必然的结果。首先,国营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这就导致国营企业大量的破产倒闭。此时,原国营企业的职工有的被强迫下岗,有的被通过所谓的买断工龄的方式强迫遣散。
其次,破产的国营企业。因为没有工人参加劳动生产,成了一个空架子。此时,企业性质在这里发生了转移,由国营转变为国有。最后,改制或者资产重组。大部分国营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转换成了私营企业。
说今天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楚的,这是对的。可是这个国有企业的产权今天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归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全体工人所有。虽然国营企业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被破产,工人失去了工作岗位。他们失去的只是参与企业生产的权力。但是,工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中实质上有两层权力。其一,参与企业生产的权力。第二,所有社会主义时代全部国营企业的产权。
工人在经济改革开放过程中被迫失去的只是参与生产的权力。但是,产权。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党和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强制剥夺,也没有任何的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可以证明产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当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的时候,党和政府给予了相关的补偿。但是原国营企业的工人对相关企业所拥有的产权发生转移的时候。时至今日党和政府没有做出任何的说明和解释。这是今天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楚,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裕而没有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