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生产、分工与现代无产阶级 [复制链接]

1#

一个读者对于本篇文章【内容提要】的第(1)条分析的不同意见

一个读者对于本篇文章【内容提要】的第(1)条分析的不同意见:

   (1)阶级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同样,现代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分工的产物。【我认为这位真理作者的这段对于阶级定义的论述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关于阶级定义的概念的,至少是不科学不准确的。为什么?马克思说:“阶级的存在,仅仅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1852年马克思致约·魏德迈的信》)而并没有说“阶级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换句话说,阶级并不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分工的产物,而是“仅仅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里作者所说的“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一定历史阶段”,当然包括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两个社会,也是“一定历史阶段”,也有“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情况,难道阶级也可以在这两个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之后而随之产生和再产生吗?谁都知道,马列毛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为,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阶级的。可是按照作者的说法,原始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既然也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也存在“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生产情况,那么这两个社会不是也要出现阶级的这个产物吗?再有,说阶级仅仅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那么请问“现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仅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分工的产物”吗?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仅仅是分工的不同,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吗?难道就不存在受剥削和被压迫?不存在“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就不存在“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吗?不仅存在,而且这些必要条件还是阶级概念的最基本的规定要素。离开了“剥削”或“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之最基本的规定要素,阶级的概念也就成了空洞无物的东西。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列宁选集》第四卷)
这里的关键词是“占有”,而不是“分工”!分工还不是出现阶级的必要条件。比如原始人类开始的分工,一部分人打猎,一部分人放牧,一部分人种田,一部分人留在家里管理财务、做饭和看护小孩,这种分工还不能产生阶级。男女的分工,也不是产生阶级的要件。因为这些分工还都没有进入到占有别人的产品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也就是占有别人的劳动的时候。而一旦发生了这个“占有”,随之就出现了贫富,特别是一旦占有别人的劳动力和生产力的时候,阶级的雏形也就出现了,阶级的社会也就开始了。占有别人的劳动产品,更重要的是占有别人的整个劳动力,随之就产生了剥削阶级。而占有更多的生产力或叫生育力或叫更多的女人(男人),也就把人当做了生育工具或泄欲工具,就产生了把人当做私有财产的情况,也就出现了主人和附属品、主人和奴隶或性奴的区别。一个人占有一个人,是你占有我,我占有你,这在生命的意义上是平等的,只要不存在男权思想或女权思想的家庭暴力,就不存在阶级。而当一个人占有许多个配偶的时候,也就超出了平等的范围,也就发生了实质的“占有”。特别是当很多人因为生活贫困而不能拥有他的另一半的时候,这种占有就不仅仅是占有了许多女人(男人),而且是占有了许多男人(女人)的配偶权、家庭权和生育权。因此,一个人能够占有另一个人的劳动产品,能够占有另一个人的家庭配偶权,“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这才是阶级产生的根本原因。这里面的关键要件是“占有”,而不是“分工”。关于阶级的描述,这里还是按照马列毛主义的规范的概念说法来描述为好。

有人也许又要骂我是教条主义了。我认为,这不是教条,而是本质。】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8/2/23 11:42:23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2#

一个读者对于本篇文章【内容提要】的第(1)条分析的不同意见:

       (1)阶级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同样,现代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分工的产物。【我认为这位真理作者的这段对于阶级定义的论述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马列毛主义关于阶级定义的概念的,至少是不科学不准确的。为什么?马克思说:“阶级的存在,仅仅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1852年马克思致约·魏德迈的信》)而并没有说“阶级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换句话说,阶级并不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分工的产物,而是“仅仅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这里作者所说的“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一定历史阶段”,当然包括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两个社会,也是“一定历史阶段”,也有“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情况,难道阶级也可以在这两个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之后而随之产生和再产生吗?谁都知道,马列毛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为,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阶级的。可是按照作者的说法,原始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既然也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也存在“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生产情况,那么这两个社会不是也要出现阶级的这个产物吗?再有,说阶级仅仅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及生产方式下引起社会分工的产物”,那么请问“现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仅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分工的产物”吗?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仅仅是分工的不同,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吗?难道就不存在受剥削和被压迫?不存在“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就不存在“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吗?不仅存在,而且这些必要条件还是阶级概念的最基本的规定要素。离开了“剥削”或“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之最基本的规定要素,阶级的概念也就成了空洞无物的东西。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列宁选集》第四卷)
这里的关键词是“占有”,而不是“分工”!分工还不是出现阶级的必要条件。比如原始人类开始的分工,一部分人打猎,一部分人放牧,一部分人种田,一部分人留在家里管理财务、做饭和看护小孩,这种分工还不能产生阶级。男女的分工,也不是产生阶级的要件。因为这些分工还都没有进入到占有别人的产品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也就是占有别人的劳动的时候。而一旦发生了这个“占有”,随之就出现了贫富,特别是一旦占有别人的劳动力和生产力的时候,阶级的雏形也就出现了,阶级的社会也就开始了。占有别人的劳动产品,更重要的是占有别人的整个劳动力,随之就产生了剥削阶级。而占有更多的生产力或叫生育力或叫更多的女人(男人),也就把人当做了生育工具或泄欲工具,就产生了把人当做私有财产的情况,也就出现了主人和附属品、主人和奴隶或性奴的区别。一个人占有一个人,是你占有我,我占有你,这在生命的意义上是平等的,只要不存在男权思想或女权思想的家庭暴力,就不存在阶级。而当一个人占有许多个配偶的时候,也就超出了平等的范围,也就发生了实质的“占有”。特别是当很多人因为生活贫困而不能拥有他的另一半的时候,这种占有就不仅仅是占有了许多女人(男人),而且是占有了许多男人(女人)的配偶权、家庭权和生育权。因此,一个人能够占有另一个人的劳动产品,能够占有另一个人的家庭配偶权,“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这才是阶级产生的根本原因。这里面的关键要件是“占有”,而不是“分工”。关于阶级的描述,这里还是按照马列毛主义的规范的概念说法来描述为好。

有人也许又要骂我是教条主义了。我认为,这不是教条,而是本质。】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