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中美建交谈判期间的暗盘交易 范机 2007年12月
一、卡特澄清了历史公案 12月5日,在中国举行的中美建交二十八周年纪念会上,中美建交时任美国总统的卡特在会上宣读了他当时的日记, 记载中美1979年建交时邓小平默许美国对台售武: "邓小平同意,中国不会公开反对我们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宣言,他也明白我们将在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卫性武器。""他们在公开场合不会赞同美国向台售武,但是私底下他们知道武器还是会卖给台湾的。"
二、邓小平默许美国对台湾售武 一件在国际外交史上如此重要大事的真相,是不容乱说的。如果卡特更改了当时的情况,中国方面为了对历史、对国人交代,是绝对不能不加驳斥的。何况,中美建交事件是中国当时的头等大事,所有的资料都应该保存齐全,要替邓小平和当时当政者辩护也很容易以公布当时官方的资料、备忘录来澄清。邓小平的决定应该是代表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决定,他是如何作出决定、又是如何向政治局交代的?当时的谈判主要代表:黄华、柴泽民也一定要同中央报告和接受中央的指示,他们不可能对售武这么大的议题自作主张。他们应该有备忘录留下。何况,中方当事人柴泽民过去也曾接受过访问但语焉不详。此时不出面更待何时?
但中国方面,不仅没有反驳卡特的论断,而且在12月5日发布此一消息时,将其中有关邓小平同意售武的讲话部分,全部舍去。但是,当时在场的外国记者却都发出了报道:卡特宣读了当时的日记,点明了邓小平默许售武。如此,中国新华社在一天后12月6日又发了一则消息:“卡特日记中记录的中美建交决策经过”“披露了建交过程中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及曲折经历”。但在这一相当长的文章中,并没有登出什么“细节及曲折经历”。
将两种报道对照(编者按:参考本期“卡特:中美建交时中国默许对台售武”文章),立即可以看出,新华社的报道是转移视线的障眼法,旨在掩饰邓小平的默许。卡特的讲话是应中国外交协会的邀请,而且是在北京发表的。他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敏感性,不会在中国的首都、对中国主人如此不敬,栽诬邓小平。相反的,他选择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这个场合用他当时的日记来宣布此一历史公案,目的就是要表明他所说的可信性,也就是对此一历史定案。就卡特的角度来考虑,一方面他自己年岁日增,总要找一个时机来交代;另一方面,他也不想让中国因此难堪,所以他的态度相当低调,只念日记,没有发挥。
三、伍德科克早已说出中美谈判的详细内幕 其实,披露中美建交最后谈判过程的,卡特并不是第一个。中美建交谈判最后的美方谈判人是美国驻北京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美国纽约时报前驻北京主任PatrickTyler早在1999年所出版的“长城-六任总统和中国(AGreatWall-SixPresidentsAndChina)”一书上,就专门报道作者访问伍德科克所写出真正是“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及曲折经历”的中美建交谈判内幕。这本书的部分内容,后来过了几年,中国以各种方式披露,但是,真正关键的,有关邓小平让步的经过却全部删除了。以下为有关内容(按:根据中国所流传的部分,并补充原书被删除的部分):
12月14日,柴泽民去白宫与布热津斯基商量建交后内阁级官员访华的程序问题。当柴起身准备离开时,布热津斯基问他北京方面的进展情况他是否知道。柴说,看来一切进展都极为顺利,特别是在美国同意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以后。布热津斯基听了这话后,一面竭力掩盖自己的惊奇,一面迅速提出了异议。他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废除共同防御条约延迟一年完成,在此一年内,原已达成售武协议继续执行。一年后,还要继续向台湾出售有限量的武器。他的话让柴泽民大吃一惊。柴说,双方达成的协议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布热津斯基赶紧给伍德科克发报,问他是否肯定中国人理解卡特继续向台湾人出售武器的决心。伍给白宫回话说,任何人只要仔细地读一下记录就会发现,在一年的期限结束后,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一点在建交协议中是“含蓄的”。卡特明确地对布热津斯基说,现在的办法只有一个。邓必须理解,如果总统不能向国会保证美国继续支持台湾的安全,那么建交一事就办不成。向台湾的武器出售将是有限的和防御性的,但卡特必须让国会知道他保留了这个权力。
伍德科克收到白宫来的这份电报时,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电报指示他立即求见邓小平,以确保中国领导人既理解又同意美国保留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的权力。伍德科克不禁暗自叫苦。离宣布两国重建外交关系的时间还有15个小时,建交公报都已敲定,现在要到中国人那里去直言不讳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已明确表示决不接受的事,美国人还要干。
12月15日下午4点,伍德科克和罗伊按捺住沮丧的心情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的台阶。邓已在那里等他们了。伍德科克把话摆明了,还明确表示他是奉命行事。邓小平的脸色已经预示着一场风暴。他拍着坐椅的扶手。“我们不能同意!我们绝对永远不会同意,我们绝对反对……”他说。这是不可能的!是不能允许的!伍德科克和罗伊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地听着邓怒气冲冲地说着,心里都在想:按期宣布建交这件事算完了!
邓说,如果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蒋经国怎么还会到谈判桌上来?如果他不到谈判桌上来,中国将不得不用武力收复台湾。那对美国有利吗?美国大量地向台湾出售武器,使台湾的领导人永远不愿到谈判桌上来,美国怎么还能说它是赞成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呢?那只能导致战争。邓问伍德科克,你认为应该怎么办。
在这个节骨眼上,伍德科克的回答已越出了白宫指示的范围。他对邓说,重要的是先使两国关系正常化,因为其他事情都将会改变。会一个过度时期,那时他们能解决争议。由于华盛顿承认北京是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在建交后的过渡期里,不仅美中关系,而且中国和台湾的关系都会改变。
伍德科克一再重复这一点:关系正常化后的变化会多大,以及那时解决问题会多容易。
(按:以上是中国版本部分、所有版本大同小异,对原书作了修改,还多少不失原意。但以下是中国所有版本都删除的部分,实际就是邓小平让步的过程。)
他们已经谈话并喊叫了一个小时。当伍德科克讲完话,邓对他凝视了一下,耸耸肩,举起手,只吐了一个字:"好。"
中国领导人说他保留重提售武问题权,他接着加上一个要求,希望这个要求会限制他所被迫在晚上11点钟同意的结果所带来的损害:如果美国将来售武台湾,他希望能保证是秘密成交。
伍德科克说他会将邓的要求立即传会华府。之后邓站起来,离开了房间。
。。。。。。。。
当布热津斯基12月15日早上到达办公室时,伍德科克的电传已经在他办公桌上。他惊异伍德科克的技术,也希望这就够了。无论如何,他立即采取了新的立场,将之拿到卡特那去。
早上8点4分,柴泽民坐在布热津斯基之前,尚不知成交与否。总统将在12小时内上电视。
布热津斯基对中方代表解释北京谈判的经过,以及邓小平要求今后美国售武秘密进行。
布热津斯基将再度让邓小平失望。他说道:卡特政府不可能同意“秘密”售武台湾。这也不实际。台湾会公布,华府无法控制。
布热津斯基向柴表示:但美国政府会小心处理。白宫不会主动宣布售武事项。如果“被人问到(售武)时“,美国政府会说在协防条约解除后以不危及该地区的和平前景为前提会继续一段时间对台有选择、防御性质的售武”;如果还“被人问到(双方了解)时”,美国政府是注意到了北京对售武的反对,但会补充说,无论如何,双方已同意正常化的继续前进。
布热津斯基敦促柴保证尽快通知邓,以免在正常化即将宣布时产生公开的争议。布热津斯基是在恳求中方接受目前的协议,虽然其中有不完全和争执。
邓让他们紧张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中方撤出协议,将会有无尽的反责。布热津斯基将会下台,万斯和霍尔布克肯定会做到此点。但直到电视广播时刻还没有回复,他们晓得邓又吞下了他们的苦药。
之后卡特出现在摄像机前,像尼克松一样,震动了世界。
四、邓小平的一错、再错、三错 伍德科克的叙述,同卡特此次的讲话是互相印证的。将两者联合起来,邓小平在售武问题上的最后让步,是没有丝毫疑问的。问题是,这个步让得多大?
邓小平在建交谈判上,连续犯了三个大错:
一错在默许美国对台售武;
二错是隐瞒真相;
三错则是竟然向美方要求帮忙隐瞒。
三个错误一个比一个致命。
1.默许售武的丧权
首先,让我们看在建交谈判中默许售武是什么意思?不知情的人,或替邓小平辩护的人会说:只要协防条约废除了,美国和台湾没有正式的、公开的条约,我们抵死不公开承认有这回事,就不是主权的出让。也许邓小平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试问,谈判就只两方,对方同你谈成交的条件,你听完了后,把耳朵捂起来说,就当我没有听见,现在我们成交,但是我保留以后的抗议权,这岂不是自己骗自己的掩耳盗铃嘛!
售武就是美国卖军火给台湾对付中国,当然还是美国协防台湾,干涉中国内政。建交的谈判内容就是要美国放弃插手台湾,放弃协防条约就是中国坚持的重要条件之一。那有一边建交、一边继续售武的道理!默许售武实际就是将原来公开的协防条约变成地下。但地下的比地上更坏。地上的美蒋协防条约是对付中国的条约,中国当然是反对的;但默许地下协防,就是中美双方彼此知情下,中国参与其中却对外装着不知道而已。自己的主权自己可以坚持时却放弃坚持,只在口头上加上一句我保留抗议权,推翻了中国一向在台湾问题上不能放弃丝毫主权的坚定立场。任何一个旁观者都会说,对台的主权是你自己让出的,美国的干预是你允许的!这次卡特讲话后,美国之音不就在对中国的广播中向中国听众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中国应该不要再谴责美国对台售武了。
2.从解决台湾问题到逃避台湾问题
既然你已经默许了,当然有决定默许的理由。这个理由是什么呢?有没有说服力?而且你是代表整个国家谈判,总要对党、对国人交代吧。又没有打败仗,又没有国家生死攸关的危机,有什么理由能够同出让主权相交换的呢?邓小平一错再错,便想隐瞒。买卖武器这么大的事情怎么隐瞒?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想出一个幼稚的骗人伎俩,也反映出邓小平这个人的虚假和不负责任。在外交谈判上如此儿戏,居然是全中国的最高领导人,实在有辱国格。别人还会看得起你吗?想要隐瞒骗人就表示你根本不会去解决问题,而只是能混则混、掩盖问题。这就使得从建交的第一天开始,中国就不是在解决台湾问题,而是在台湾问题上蒙混。蒙混其实就是二十八年来中国对待台湾问题的总方针。从邓开始,永远不面对自己闯下的大祸,反过来,却永远是被动,永远是说冠冕堂皇的假话,被美国耍弄、被台湾将军。
3.谈判后的骨牌效应:与台湾关系法
更致命的是,邓小平居然会求美国替他保密。变成了美国人来帮邓小平维持面子。美国人也一眼看穿了邓的虚弱可欺。你邓小平既然要掩饰自己的第一个丧权行为,就必然也会掩饰以后第二、第三个丧权行为。以丧权来掩饰丧权。美国人吃定了邓。毫不停留,再接再厉,插手台湾的动作就更大了,这就是国会通过的“台湾关系法(TaiwanRelationAct)”。
以下是中国外交部自己关于台湾关系法的叙述: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总统卡特于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签署生效的一项立法。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一月二十六日卡特总统提出《与台湾关系法》议案,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于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予以通过。《与台湾关系法》声称:
“美国作出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以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种期望为基础的;凡是企图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题的努力,都将会威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并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
这个法案继续将台湾当作“国家”对待,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当时所有注目中美建交的人,都对台湾关系法的出笼感到吃惊。那里刚一建交,就通过一个保护台湾的国内法,这怎么对中国交代?那里会有这样的事,总统同意了建交,而国会却搞另一套。而且如果仅是国会唱反调,卡特可以否决。否则中国怎么能容忍呢?奇怪的是,卡特签字立法了,中国除了表示“严重抗议”外,并没有任何行动,更无论撤回建交了。“台湾关系法”的通过,比售武还严重太多,等于说回到了上海公报之前,将台湾作为国内法律下的被保护者,是公然干涉中国内政了。但是对照已经揭露的中美建交内幕,当然,美国这样做一点也不奇怪,因为美方已经看准了邓小平又会吃这颗苦药的。这个药确实厉害无比,中美建交本来是美国以彻底放弃干预台湾为前提的,现在却成为中国束手听任美国干预台湾了。
之后,邓小平同美国又搞出一个“联合公报”,即1982年的所谓“八一七售武公报”,就又是一次企图掩饰(见附文的分析);而同时的对台湾当局呼吁“国共和谈”,当然没有任何结果。
五、中美建交是台湾局势变化的分水岭 现在,我们再来回顾台湾局势的变化,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中美建交是台湾问题的分水岭:在此之前,中国节节逼近,收回台湾形势大好,指日可期;在此之后,台湾问题,一泻千里,难以收拾。
今天,人们只看到台湾问题的难解,多半不会想到,原来的情况刚好相反,如果不是邓的让步,台湾问题早已解决。在这里,让我们了解一下中国当时对台湾问题的部署和解决之道。
六、毛泽东、周恩来时期台湾问题的大好形势 凡是经历过20世纪70年代的中外人士,大概都不会忘记,当时中国在外交上的攻势,真可谓排山倒海、势不可挡。从70年的乒乓外交开始,直到76年毛泽东去世为止,中国在美苏争霸之下,进军国际外交战场,过关斩将,确乎是“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国的外交出击,其中一个重大战略目标,就是解决台湾问题。
中国当时曾向关心台湾的人士说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和部署,分国际、国内和岛内三个方面。
1.国内的准备
首先,立足于自己,国内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在台湾问题的解决上,还是一个实力的对比。国内有实力,在国际上有利于逼美国退出;在对台湾谈判上也容易使国民党就范。两岸人民的交通正在打开,国力上、军事上积极部署, “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已经在全国宣传。这些都是准备。
2.国际上美国从台湾的撤出
在国际上,关键是美国的彻底放手。只要美国彻底放手了,国际这个环节就攻下了。美国当时陷在越战中不能自拔;又面临苏联霸权的扩张,没有力量再与中国为敌。为重建美中关系,它必须放弃原来的反华政策,撒手台湾。但对中国来说,美国的撒手必须彻底,任何的不彻底,就留下了漏洞,美国就会又插手。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谈判,就是要达到一次彻底解决。不能分两次成交。
3.台湾岛内两个寄希望: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国民党当局
一旦国际干预清除,台湾已经变成中国内部问题时,中国对台湾回归的条件是可以很大松动的。为了减少流血,必须同当权的国民党谈,这就是“寄希望于台湾当局“;但毛泽东的政治路线从来是走群众路线的,台湾的未来,最根本的是依靠台湾人民,这就是”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人民对祖国向心,台湾问题的解决才会顺利。
对台的总方针是:立足于武力,争取和平解决。中国当时同香港、台湾和海外来的华人都一再提起两个模式:一个是打下来的天津方式;一个是和平解决的北平方式。在谈到北平解放时,还特别提到,当时傅作义的决定,他身边的人,包括他女儿,都是左倾亲共的,起了一定的作用。希望爱国华人争取北平方式。
中美谈判是突破焦点
国际、国内和岛内的发展是互动的,一方的进展会促使其他方面的进展。当时最可能是国际的突破,即美国放手台湾。只要美国的手去掉了。就是中国和台湾谈判的时候了。没有美国保护的台湾,本身可以选择的道路不多,此时就是相当于全国解放的最后一役。此时,中国的实力和在国际上的地位,台湾解决的大局一定,就是谈条件了。中国在国际上对台湾一直没有松口,称为中国的一省。主要是驱除任何国际搞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等分离花招。
自1972年2月的中美上海公报发布开始,到1978年为止,双方的谈判到最后只差一点,形成胶着。
中国的条件是:美国必须彻底撒手台湾,承认中国所一贯声明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 "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
体现以上条件的美国具体做法是:同国民党断交、从台湾全部撤军、废除对台协防条约。
这就是当时所谓的“断交、废约、撤军”建交三条件。这三个条件都有了,中美关系就可正常化。
美国方面的态度是,如果完全照中方的条件,美国总统会被指责为出卖台湾,因此需要有不出卖台湾的表示方式。也就是说,只要找到一个让美国可以交代的方式,两国就可正常化了。
根据美国方面已经解密的有关双方谈判的备忘录和谈判记载上,特别是尼克松和基辛格的有关文件上,都是这种讲法。他们对中国的说辞是,美国要向美国内部交代不是放弃台湾,所以要中国作出某种保证。但中方认为对台湾解决是中国内部的事情,美国不能过问。
双方在这一点上僵持不下。
谈判中间美国方面用了各种方式去试探中国是否有妥协余地,美方要求中国发表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就是一种试探。但毛泽东、周恩来是何许人物,怎么会轻易上当?一出口就不能收回,放弃武力,台湾当局有恃无恐,怎会妥协?何况美国怎么有资格要中国保证台湾的前途,这不仅是干涉内政,而且是干涉未来内政。当然,美国的“交代”是藉口,诈骗中国是目的。
美国的另一个手法是以苏联威胁中国,好像中国为对付苏联必须依靠美国不可!毛泽东看出了美国的意图,晓得美国是玩的以中国压苏联、以苏联压中国的两面手法,两面谈判两面占便宜。所以中国一再指出:苏联是声东击西,在蒙古的布军是假象,西进欧洲是目的。
为了让美国了解中国是看穿了美方的伎俩,不要再无谓的打“苏联牌”和在台湾问题上留尾巴,到了1974年以后,中国的态度变得更加强硬,表示怀疑美国谈判的动机。邓小平的再起,就是来担任这个恶人角色来对付基辛格的纠缠战术的。所以,美国人都晓得基辛格将邓小平称为:“讨嫌的小个子(ThatLittleNastyMan)”,这个形容就是产生在74-75年的谈判期间。
局面的打开,只能是美国取消耍鬼,老老实实接受中国的条件,否则,就继续拖,双方不建交。这点,中国也考虑到了,有可能美国不松手,那就让美国继续背台湾的包袱。中国可以等。
中国不急美国急。中国所以不急是很有道理的。台湾已经被美国占住了这么久,现在是美国有求于中国,谈不妥再多拖有什么关系?但要解决就要干净,不留尾巴。机会只此一次,建交以后再要美国让步就难了。美国在国际上的运作、特别是同苏联的争霸,同中国的关系差别极大,还有中国门户打开下分经济前景建交与否差别而美国因为台湾也这样耗下去,就太不会打算盘了。何况,美国没有长远的政治,全是短期的考虑,同中国建交不仅是历史成就,只在现实选举上就有极大利益。
美国方面也研究过中国的谈判方式,知道中国一旦说出底线后,就不再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不是水门事件的下台,尼克松是肯定会在任内同意建交的。后来,尼克松下台、福特上台后,基辛格还是希望能成交的。等到换了民主党卡特上台,总统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是强烈反苏派,所以他也是积极推动建交的。正是由于急的是美国,所以只要中国不退,它必须要让。形势对中国大大有利。
正是由于中国立场的坚定,美国在各种试探无用下,是必然让步的。所以,建交之事,呼之欲出,当时双方都在为建交作准备,随时都可能实现。从1975年开始,中国在对香港、台湾和海外的华人谈到台湾问题时,重点就是两个方式(北平方式和天津方式)和两个寄希望(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其实就是预期谈判的突破,准备进行下一步的逼迫台湾当局走到谈判桌来,解决台湾问题就提到日程表上了。
七、邓小平上台后的大倒退 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就是这个当初同美国谈判强硬的邓小平,在当权后推翻了中国原来的整个部署。邓的方针,就是反毛泽东路线政策而行之。他的算盘很简单,就是全面倒向美国。把美国的一套引进来取代毛泽东的一套。邓小平本是赌徒,亲美就是他的赌注。他一上台,形势就反过来了,建交谈判本来是中国不急美国急,现在变成中国急不及待了,邓小平为了建交不惜任何代价。正是在这个转变下,形成了建交背后的暗盘交易。
一着之差,全盘皆输。从此之后,台湾问题在国际、国内、台湾岛内三方面大倒退。
在国内,邓小平在台湾问题上的所有说法和做法,全是骗中国人的,中国基本把台湾问题搁置。除了作生意外一概不问。
在台湾,蒋经国有美国保护下,怎会谈出结果!经过蒋经国、李登辉、陈水扁三代下来,就把台湾越来越推向台独了。台湾已成为叫将中国的棋子。
在国际上,美国的介入台湾是步步深入。在二十八年后的今天,台湾不但没有被美国抛弃,而且去中国化越来越厉害,台独势力越来越嚣张,美国不但没有“放弃”台湾,而且在国内居然立台湾关系法保护台湾,对台湾售武也越来越先进,并又一次将台湾加入所谓的“区域导弹防卫系统(TMD)”的军事联防,取代当年的“协防条约”。在台湾问题上,今天中国主权倒退已超过了承认“台湾关系法”我们不是看到,今天在陈水扁搞“入联公投”将中国“反分裂法”的军时,中国官方的希望,全部寄托在美国能够制住陈水扁嘛!
这岂不是中国在恳求美国干预台湾了!
且看今天台湾问题的严重程度,台湾前后形势的变化之大,是令人难以想象的。谁为为之?孰令致之。祸首就是邓小平。邓对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作了大出卖。
八、当局该停止自欺欺人了 卡特的讲话,澄清了中美建交的历史公案,把邓小平的私下出卖和盘抖出来了。这至少有一个好处,中国不能再装蒜了,必须要面对28年的恶果改弦更张有所作为了。可是,今天的当政者,大概麻木不仁了。居然还在向自己的国人隐瞒。我们只能寄以忠告:在国家民族利益上,历史是会作出裁判的。只要还有一点民族心,这个蒜不能再装下去了。亡羊补牢、犹为未完。只有面对,才能解决。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只要民族心激发了,邓祸是可以制止的,台湾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中国人民也一定要同邓小平算祸国殃民的总帐。
2007年12月
附文:
中国政府所说的“三个公报原则”到底什么回事
范机
就中国方面而言,关于美国售武台湾一事,从来都是讳莫如深、语焉不详。我们听到的官方声明总是所谓美国应该不要从“三个公报的原则”倒退。似乎这三个公报就证明了中国有理、美国耍赖。其实,美国当局和所有明眼的旁观者都心照不宣:这引用三个公报的声明方式,不过是中国的下台说辞,并不是说给美国听的,而是唬弄自己国家的老百姓的。
现在,我们知道邓小平在建交中的暗盘交易后,再分析一下这三个公报,就可以看出三者并提是根本不通的,其实是国际上的一个笑柄。
三个公报是指1972年2月28日上海“中美联合公报”、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有关售武的“中美联合公报”。这是三个性质不同的公报,效用也不一样。
第一个,上海公报是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起步意向书,由于双方在其他许多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这也是国际上发表“联合公报”采用各说各话的方式表明态度。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上海公报的历史意义是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于此宣告破产,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双方就这个立场起步走向正常化。
但意向书并不是条约,只是“诚意(GoodWill)”,所有中美关系正常化的障碍都扫除后,才是最后建交的条约。
第二个公报,即1978年12月15日拟定,1979年1月1日对外发布的“中美建交公报”,则不是意向书而是一个正式的建交公告,表示所有有关条件已经取得同意。当然,建交公告,以及相关的了解,就取代了原来的上海公报的意向书,是正式的承诺了,双方的承诺应该直接列在公报上或以备忘录、外交照会等方式形成书面文件。当然,建交公报一出,就取代了上海公报。但是,在建交公告中,美国并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表态,只有“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却出现了“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的字样。这是明显的有意暧昧。因为上海公报的所以双方各表立场,就是因为当时就台湾问题上还很有差距。奇怪得很,怎么在建交公报上又“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这一致同意的是什么原则呢?既然在上海公报上已经可以将一致通过的原则写出,为什么这个最正式的建交公报不把原则明白写出来,却要绕个弯子呢?这就好像是双方谈生意,在签正式合同时,不列出同意的条件,却列出一条:“本合同重伸意向书所一致同意的原则”。意向书只是意向,并不具体,谁能说清意向书中什么是一致同意的原则?这在商场上大概不可能会发生,否则合同不成其为合同,留下是不尽的抵赖、扯皮那还做什么生意!具体事项在合同上写不清楚的,也一定是定义分明的合同附件,诚意不是条约,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上海公报中明文列出双方共同的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备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实行这些原则。“这个原则,可以再写一遍,为什么不重述,却还要将在因建交完成而过时的“上海公报”文件重提?当然是有意的暧昧。为什么双方都会同意暧昧呢?当然不是疏忽,而是可以各说各话。
先看美国方面,这个“原则”可以暗示为中美有联盟对付苏联,可以对正在进行的美苏“缓和(Detent)”谈判提高美方要价。但对中国而言,这个理由就不成立,而且列于上海公报上的字句是中国的提法,为什么不再写一遍呢?暧昧的目的是可以把建交公报和上海公报连在一起,可以任意解释,推卸责任。给人的印象是在建交公报中所没写的,都在上海公报上同意了。不知情者,如果不仔细对照上海公报,很容易误认所谓的上海公报共同原则,可能就是过去中国在国际上一向坚持的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省,任何外国势力不能干涉中国内政”。无论如何,不以“建交公报”取代上海公报,而搞一个暗语,就很不正常了。以后,中国在同美国交涉台湾问题时,一定会将上海公报也扯进来,这正是中国当初有意暧昧的道理。
再看第三个所谓的售武公报。这个公报签定的1982年已经是民主党卡特政府下台、共和党里根政府上台。里根一向支持台湾的共和党内的反共强硬派,如果卡特政府没有作出让步,里根政府是不可能让步的。但为什么又有出一个公报的必要呢?当时的背景是美国对台的售武正继续升级,这使原先邓小平向党内的交代站不住脚,中国方面需要澄清。另一方面,则是中美正在建立所谓的“战略伙伴”,美国在中国境内装置了对付苏联卫星侦察接收站,美国要拉拢中国。这个公报从发表到内容都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只是美国给邓小平的一个下台阶梯。
但这个公报的公布,揭开了两个底细。
第一,原来中美建交公报中的所说的“上海公报一致原则”并不是什么有关台湾问题的原则,而只是中国一向声明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试问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要写成“上海公报的一致原则”让人不知所云,显然是一个障眼法,对美国无关痛痒,对邓小平却可以向国内随意解释。
这三个公报连在一起,不仅不伦不类,而且节节倒退。反观中国却在政府声明明中像念经一样地每次“三个公报”,可笑复可耻。
现在,卡特的话已说明,中国以“三个公报原则”自欺欺人可以休矣!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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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中美建交时中国默许对台售武
BBC2007年12月05日
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说,中美1979年建交时,中国默许美国继续对台出售武器。
对台出售武器近年来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1976至1980年中美建交期间担任美国总统的吉米•卡特在纪念中美建交28周年的一个仪式上,宣读了当年的日记。
他说,"邓小平同意,中国不会公开反对我们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的宣言,他也明白我们将在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卫性武器。"
"他们在公开场合不会赞同美国向台售武,但是私底下他们知道武器还是会卖给台湾的。"
卡特说:"如果中国不与美国实现关系正常化,中国要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发展将非常困难。"
卡特还提到,有许多人永远不会原谅他对台湾朋友的背叛,但是他说自己不决定后悔,因为美国继续与台湾保持经济关系,"公平地"对待台湾人民。
据中国方面的统计,从1982年至2003年,美国对台军售金额高达400多亿美元,美台军事交易平均年逾30亿美元。
中国政府就此多次对美国提出抗议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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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建交回顾
1977年初,卡特执政后,曾于1977年8月和1978年5月分别派国务卿万斯和白宫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就中美关系正常化进行磋商。
根据中美双方达成的协议,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美国断绝与台湾的外交关系,撤出军队,并终止美国和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
中美在1978年12月16日发表了建交联合公报并从1979年1月1日,互相承认、建立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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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网报道
中美建交28周年纪念会在京举行
2007年12月05日18:56 来源:人民网 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李文云)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纪念会,庆祝中美建交28周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美友协会长徐匡迪,正在北京访问的美国前总统卡特,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
他们在讲话中表示,中美双方领导人的明智和远见以及两国民间人士的不懈努力,推动了两国关系正常化。中美建交对中美两国、对亚洲和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积极影响。28年来,两国在各个领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亚太地区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中美关系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双方还需要努力增进相互了解。
卡特在讲话中表示,在他担任总统期间,美中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美方明确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希望将来各届美国政府能够永久执行这一政策。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也将为美国和整个世界造福。
卡特在讲话后还就中美关系问题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
纪念会举行之前,徐匡迪会见了卡特一行。对外友协副会长李小林主持了今天的纪念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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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日记中记录的中美建交决策经过
谭晶晶 白洁 刊发时间:2007-12-07 07:21:23 光明日报
28年前,中美建交秘密谈判缘何绕开美国国会?建交公报文本如何敲定?建交前夜苏联有何反应?访美期间邓小平缘何让美国人感动落泪?……在近日举行的中美建交28周年研讨会上,83岁高龄的美国前总统卡特当众念出了他的白宫日记部分内容,披露了建交过程中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及曲折经历。
在1977年至1981年的四年
白宫生涯里,卡特一直保持着写日记的习惯,这些日记此前从未对外公开。
“愿为建交决定承担所有政治责任”
卡特的中国缘始于1949年,当时他作为美国海军军官首次来华,并在中国度过了25岁生日,而那一天恰好是新中国诞生的日子。
1972年,毛泽东主席与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横跨太平洋的握手,打破了中美冻结20余年的坚冰。然而,尚未来得及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尼克松就因“水门事件”提前下台。继任总统福特由于各种原因也未能实现中美关系的新突破。
1977年,卡特入主白宫,就任第39任美国总统。他对两国关系的停滞状况颇感失望,决心在任内彻底改变美中隔阂的局面。
在当年7月7日的日记里,卡特这样记录了建交前自己承受的巨大压力:“伍德科克(后出任美国首任驻华大使)和国务卿万斯来到白宫,我告诉他们要与中国正式建交的决定。伍德科克一周以后就要去北京,我对他说,与中国建交是可行的,我要向所有美国人民说明这一点,并愿为这一决定承担所有政治责任。”
绕开国会的秘密谈判
1978年初,中美领导人就建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秘密谈判。出于保密考虑,卡特避开国会,甚至都没有让国务院插手,所有的信息都直接从白宫发往中国。
他在1978年8月的一篇日记中写道:“国务卿万斯起誓要保守秘密。我决定不让国务院知道谈判细节,免得国会和公众知道以后会提出强烈反对……大部分发给邓小平的建议和答复都是我和布热津斯基(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亲自起草,从白宫直接发给他。”
卡特认为,与中国建交是其作为美国总统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是最英明、最正确的决定。
台湾问题达成妥协 敲定建交公报
1978年8月23日的日记里,卡特写道:“今天,我派去访问中国的国务卿万斯给我发来电报,说中国外长黄华告诉他,明天邓小平要见他。建交谈判进展异常缓慢,中国国内并没有公开此事……”
事实上,中美双方如何在售台武器问题上达成妥协成为建交的最关键问题。卡特在1978年9月和12月的两篇日记里这样记录了台湾问题上的进展:“今天我见了柴泽民(后出任中国首任驻美大使),他向我重申了中国政府的官方立场。”
“我和副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布热津斯基一直讨论到深夜,我们让伍德科克与中方加快进度,尽快敲定建交公报文本的措辞,尽早宣布建交决定。……中方也发来了他们的文本,我立马转给身在中东的万斯,让他迅速作出回应。……我还和国防部长哈罗德仔细研究了有关对台军售和撤军等的措辞。……一切进展很顺利。”
1978年12月14日,卡特在日记中写道:“就在我和邓小平的笔下,两国关系走入了一个崭新时代。”勃列日涅夫非常不满
两国敲定了建交的所有细节之后,卡特政府决定立即将此决定通报苏联及欧洲盟友。
“我半夜给蒋经国打了电话,告诉了他美方的决定,又分别给福特、尼克松通话,和尼克松聊了很久……”卡特在日记中写道。“12月27日,我收到了勃列日涅夫的来信,苏联对中国非常不满,几近抓狂。他几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我们不要向中国出售防御性武器。我决定先放一放,过几天再给他回复。”“我们的目的是要与中国和苏联都建立友好关系,帮助他们弥合分歧。”
日记中还记录了卡特与布热津斯基开的一个小玩笑,令人捧腹:“我告诉布热津斯基中方取消了建交的决定,他差点当场晕倒,我赶紧告诉他我是开玩笑的。”
邓小平在24小时之内就作出了访美决定
1978年12月14日,卡特向邓小平发出访美邀请。令他意外的是,邓小平在24小时之内即刻作出访美决定。接下来,卡特政府为迎接这位贵宾做了精心准备,卡特的日记里对此有如下记载:“今天是新年第一天,我们在为邓小平访美积极准备。我决定在肯尼迪中心为他举行盛大宴会,这样可以让更多人到现场参加。……我还准备安排他去休斯敦看看,但得先听听州长和市长有何建议,我不想让邓小平在美国期间有任何尴尬。”
“1月25日,我接受了一家中国电视台的采访。我对着镜头告诉亿万中国观众:美中长达30年的隔阂已经消除,美中建交为两国加强经贸、文化、科技等各领域合作提供了契机,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了贡献。……这是我有史以来面对观众最多的一次电视演说。”
“1月26日,我带了数本介绍中国的书来到戴维营。”两天后,邓小平抵达华盛顿。
1979年1月28日,中国农历大年初一。邓小平选择了这一天开始对美国进行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访问。
“他个子不高,但坚韧、睿智、坦率、有胆识、风度翩翩、自信、友善,这些品质都非常吸引我,我很愿意和他交流。”卡特在日记中如此描述对邓小平的第一印象。
在肯尼迪中心,卡特为邓小平安排了一场盛大的演出,最后一个节目是约200名美国儿童用中文合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听罢,邓小平与夫人卓琳走上舞台,热情拥抱和亲吻了这些美国孩子,此举让许多美国人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邓小平受到了美国人民最热烈的欢迎。我们还签了很多协议。他极富幽默感,我很喜欢他。”卡特在日记里说。
总统任期内未能访华是最大遗憾
卡特担任美国总统的4年任期里,因故始终未能到访中国,这也成了他任内的最大遗憾。为弥补这个遗憾,卸任后他先后8次访华,与许多中国领导人结下了深厚友谊。
28年前,卡特在白宫欢迎邓小平时说:“我听说,在这新年之际,你们向慈善的神灵打开了所有的门窗。这是忘记家庭争吵的时刻,也是团聚与和解的时刻。对于我们两国来说,今天是团聚和开始新的历程的时刻,是久已关闭的窗户重新打开的时刻。”随后,两位领导人并肩走进白宫,在阳台上向人们挥手致意。
这个经典历史瞬间被镜头永久记录下来。28年后的今天,当两国纪念建交28周年之际,这幅照片重新展示在世人面前,依旧让人为之震撼。(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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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在北京出席中美建交纪念大会 记者: 华盛顿
华盛顿
2007年12月5日
卡特在中美建交纪念大会上
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北京出席了中国庆祝中、美建交28周年的纪念大会。卡特总统宣读了他当年的日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中国默认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内容。
据中国媒体报导说,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星期三下午在北京举行纪念大会,庆祝中美建交28周年。
*新华社通稿未提到台湾*
正在中国访问的美国前总统卡特和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出席了纪念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中美友协会长徐匡迪在大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说,中、美建交28年以来,两国建设性合作关系取得了进展,促进了亚太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他呼吁中美双方应该进一步加强战略互信。
在新华社为纪念中美建交28周年庆祝大会发的通稿中,没有提到台湾。
*西方媒体的报导重点是卡特宣读日记片段*
而外国通讯社在报导这条新闻的时候,重点都放在卡特在纪念仪式上宣读了当年的日记片断,上面提到了美国将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以及中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对这个问题的默认。
法新社发自北京的电讯说,前美国总统卡特星期三说,当美国和中国29年前重新建立外交关系的时候,北京私下里认可美国将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
*卡特:中国当年默认美国对台军售*
在北京的一个纪念仪式上,卡特宣读了他当年的日记,其中部分内容牵涉到他和邓小平的谈判。卡特说:“邓小平同意,中国不会公开反对我们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的宣言,他也明白我们将在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卫性武器。”
卡特宣读了他1978年12月14号日记的部分内容。卡特说:“在公开场合他们(中国)不会赞同这项行动(美国对台军售),但是私下里他们理解这是会被做的(指武器还是会卖给台湾)。”
对台军售一直是影响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议题。
*卡特:不后悔与台湾断交的决定*
卡特政府执政期间,美国于1978年12月与中国签署了中美建交公报。与此同时,美国与台湾“断交、废约、撤军”。很多美国保守派人士都批评卡特抛弃了老朋友台湾。据英国BBC报导,在北京举行的纪念中美建交的仪式上,前美国总统卡特承认,可能有许多人永远不会原谅他对台湾朋友的背叛,但是他说,他对自己的这一决定并不后悔,因为美国继续与台湾保持经济关系,并且“公平地”对待台湾人民。
就在美国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公报于1979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不到三个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于1979年3月28日和29日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同年4月10日经卡特总统签署后生效。《与台湾关系法》表明,美国严重关切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承诺将“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被中国官方媒体称为“台独的护身符”。
据中国媒体报导,从1982年至2003年,美国对台军售金额高达400多亿美元,美台军事交易平均年逾30亿美元。
中国政府就此多次对美国提出抗议和交涉。法新社报导说,就在上个月,中国拒绝美国航空母舰战斗群小鹰号停靠香港的事件,使得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根据中美双方达成的协议,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断绝与台湾的外交关系,撤出军队,并终止美国和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
中美在1978年12月16日发表了建交联合公报并从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建立外交关系。
从那之后,太平洋沿岸的这两个大国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往来蒸蒸日上,而两国的政治关系却由于台湾问题裹足不前。
*卡特:美中建交后中国步入一个崭新时代*
卡特是1976年到1980年担任美国总统的。卡特说,邓小平在中美建交的三天之后,就宣布中国开始实行开放和改革的政策,从此中国开始了长达三十年的经济腾飞。
卡特说:“随着我和邓小平用手中的笔签下名字,中国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中国再也没有在改善中国人的生活水准和为世界经济作出贡献的道路上停下过脚步。”
卡特说:“如果没有和美国关系的正常化,中国很难把重点放到经济建设上。因为中国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同时需要减少来自前苏联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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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否继续谴责美国对台售武
美国之音2007年12月8日
美国前总统卡特日前首次透露,中美建交时,中国默许美国继续对台出售武器。卡特说,邓小平了解到要完成建交,中方便要私下认可美方会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究竟卡特今次有否帮助外界了解美国多年来坚持对台售武的立场?中国今后应否再指责美国? 四位听众就此交流意见。
广东湛江听众林先生分析,中美当年建交时双方实力差距悬殊,中国相对落后,且与前苏联关系转坏;中国为了急于建交,私下接受美国继续对台售武,是容易理解的。他续称,卡特今次揭露了部份日记内容,导致中国丢脸。
林先生说,对台售武存在了两难局面。一方面,美国售武鼓励了过往的李登辉与现在的陈水扁抗衡中国,导致两岸谈判完全停顿;但同时,台湾有实际防卫需要,尽量保持两岸军力平衡,才可以确保在两岸谈判中有对等的地位。
广州听众谢先生亦认为卡特的有关说法可信,当年中美建交有私下默契不足为奇。他说,美国当年需要在保证台湾和平局势得以延续的情况下才会与中国建交;要保障台湾的军力,正是要继续出售武器。
谢先生续称,当年中国面对着外交困境,除了与前苏联关系恶劣外,亦正与越南开战,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接受卡特提出的继续对台售武条件,是形势所迫而已。他认为,对台售武是次要议题,台湾很难抵抗中国武力侵犯,一旦将来两岸开战,中国正式的主要对手,亦只是美国。
惠州听众杨先生分析,中华民国向来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当年邓小平深知,纵使中、美建交,美国一定会继续对台售武,维护台湾自卫能力。他续说,中国过往多年来指责美国,卡特一直保持沉默,至今才说出真相,显示了他有修养的一面。
来自阳江的听众曾先生说,对台售武与否,是次要问题。他说,当年中美建交,不仅损害了台湾人民利益;亦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他解释,中美建交只会让中国共产党得益,因为中共在国际社会越得到忍受性,在国内便越欺负人民,中国人民没有能力反抗。
曾先生批评,美国与中国建交,也是出于私利,拉拢中国对抗前苏联。他说,美国不顾中国践踏民主人权价值观,与其建交;但同时孤立同样独裁的古巴与北韩政权,附带双重标准,是虚伪与言行不一的表现。
他重申,台湾独立与否,与中国没有任何关系,应由2300万台湾人民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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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关系法》全文和相关评论
美国《与台湾关系法》(1979年4月10日)
(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卡特总统于1979年4月10日签署成为法律)
本法是为了帮助维护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和稳定,并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以及为了其他目的。
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集会制订。
简称
第1条本法可称作《与台湾关系法》。
调查结果与政策宣言
第2条(甲)鉴于总统已结束美国和它在1979年1月1日前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的政府关系,国会认为有必要制定本法——
(一)维护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二)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
(乙)美国的政策是——
(一)保持并促进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以及同中国大陆人民和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其他人民之间的广泛、密切和友好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
(二)宣布该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利益,并为国际上所关切;
(三)表明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样的期望;
(四)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
(五)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及
(六)使美国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
(丙)本法中任何条款都不应违背美国对人权的关心,特别是对大约1800万全体台湾居民的人权的关心。兹重申,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
美国对台湾政策的执行
第3条(甲)为促进本法第2条规定的政策,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乙)总统和国会应完全根据他们对台湾的需要的判断并依照法律程度来决定这类防御物资和服务的性质和数量。对台湾防御需要作出的这类决定应包括美国军事当局为了向总统和国会提出建议所作出的估计。
(丙)兹指示总统将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而产生的对美国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法律的适用和国际协定
第4条(甲)外交关系或承认之不存在不应影响美国法律对台湾的适用,美国法律适用于台湾应与1979年1月1日以前相同。
(乙)本条(甲)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一)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和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义中应包括台湾,此类法律亦应适用于台湾。
(二)凡当美国法律授权或根据美国法律同外国或同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的实体实施计划、办理交易或进行其他往来时,也授权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根据本法第6条并依照有关的美国法律同台湾实施同样的计划,办理同样的交易和进行其他往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同台湾的商业实体订立合同为美国提供服务)。
(三)(甲)迄今或今后台湾根据美国法律所取得的或与台湾有关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合同、债务或任何财产利益的权利或义务),都不应因同台湾之间不存在外交关系和承认而被废除、侵害、修改、否认或受到其他任何影响。
(乙)根据美国法律在一切情况下,包括在美国各级法院提出诉讼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事丝毫不应影响台湾当局于1978年12月31日或以前所拥有或持有的、或在此以后获取或赚得的对各种有形无形的财产和其他有价值的东西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或利益。
(四)当美国法律的适用取决于现在或过去适用于台湾的法律或者对这种法律的遵守时,台湾人民所实施的法律应被认为是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法律。
(五)在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本法的任何内容,总统在外交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动,台湾人民和美国之间不存在外交关系、或不被美国承认的事实和伴随的各种情况,都不应被解释为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委员会或部门可据以按照1954年原子能法和1978年防止核扩散法作出事实判定或法律裁决,以拒绝向台湾进行核输出的出口许可证申请或吊销现有的这种出口许可证。
(六)就移民归化法而言,对台湾得按该法第202条(2)款第一句所规定的方式处理。
(七)台湾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法院起诉或被控告的资格不应因不存在外交关系或承认而被废除、侵害、修改、否认或受到其他任何影响。
(八)根据美国法律有关保持外交关系或承认的任何明确的或暗含的要求均不适用于台湾。
(丙)在一切情况下,包括在美国的各级法院提出诉讼时,国会批准美国同到1979年1月1日止被它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所签订的并在1978年12月31日有效的一切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包括多边公约)依然继续有效,除非和直到按照法律予以终止。
(丁)本法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支持把台湾从任何国际金融机构或任何其他国际组织中排斥或驱逐出去的依据。
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第5条(甲)在本法颁布之时起的三年期间,1961年的援外法第231条未标明的第二段中的第二款关于人口平均收入为一千美元的限制性规定,不应使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就有关在台湾的投资项目确定是否需要提供保险、再保险、贷款或保证的活动受到限制。
(乙)除本条款(甲)款的规定外,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对在台湾的投资项目提供保险、再保险、贷款或保证时,应采用适用于世界其他地方的同样标准。
美国在台湾协会
第6条(甲)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同台湾进行的计划、交易和其他往来,应按照总统所指示的方式和范围,或者通过(一)美国在台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按照哥伦比亚特区法律注册的非营利性团体,或(二)总统可能指定的类似的继承的非政府实体,去办理和进行。
(乙)凡当美国法律授权或要求依照美国法律,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商定、履行、实行或保持有关台湾的协定或交易时,此种协定或交易的商定、履行和实施应遵照总统批示的方式和范围由协会或通过协会进行。
(丙)凡哥伦比亚特区的或该协会在该处注册或经营的州或州属行政分区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或法令妨碍或以其他形式干涉该协会按照本法履行职责时,应认为本法优先于这种法律、规章、条例或法令。
协会对在台美国公民提供的服务
第7条(甲)协会得授权其在台湾的任何雇员——
(一)办理或接受任何人的宣誓、证词、誓词或作证书,并履行法律所要求或授权任何公证人在美国境内能履行的任何公证手续;
(二)担任已死亡的美国公民的私人财产的临时保管人;
(三)从事其他行为来协助和保护美国人的利益,如总统指定的美国法律授权在美国之外为领事目的而从事的行为。
(乙)根据本条授权的协会雇员所从事的行为在美国国内应是有效的,并具有同等效力,如同按照美国法律授权从事这些行为的任何其他人所做的一样。
协会的免税地位
第8条(甲)协会及其财产和收入在现在或今后都免予向合众国纳税(但本法第十一条(甲)(三)款所要求的根据与联邦保险拨款法有关的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21章所规定的征税除外),也免予向任何一州或地方税务当局纳税。
(乙)就1954年国内税收法而言,协会应被视作该法第170条(乙)(一)(子)、第170条(丙)、第2055条(甲)、第2106条(甲)(二)(子)、第2522条(甲)和第2522条(乙)中所描述的那种组织。
向协会提供资产和服务以及自协会获取服务
第9条(甲)兹授权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按照总统可能提出的条件,向协会出售、借贷或出租资产(包括其中的利益),并为协会的工作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授与服务。偿付给本款上述机构的费用应归入该机构当前可使用的拨款之内。
(乙)兹授权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按照总统可能提出的条件,获得和接受协会的服务。凡总统断定这些机构获得取协会的服务有助于实现本法宗旨时,获得此项服务,可不顾及总统以行政命令规定的通常适用于这些机构获取服务时的那法法律。
(丙)凡根据本法为协会提供款项的美国政府任何机构应同协会作出安排,使美国总审计长能够检查协会的帐目和记录,并有机会对协会的业务开支进行审计。
台湾机构
第10条(甲)总统或美国政府任何机构经美国法律授权或要求依照法律向台湾提供或接受台湾的任何工作通讯、保证、许诺或其他行动时,此等行动应按照总统指示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给台湾设立的一个机构,或从这样的机构接受,这种机构须经总统断定按台湾人民实行的法律具有必要的权力代表台湾按照本法提供保证和采取其他行动。
(乙)请总统为台湾设立的机构提供与1979年1月1日以前被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在美国曾开办的机构的数目相同的办事处和人员。
(丙)在台湾给予协会及其有关人员类似的特权与豁免时,兹授权总统对台湾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给予为有效执行其职务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须附以适当的条件和义务)。
受雇于协会的政府人员的分离
第11条(甲)
(一)按照总统批示的条件,美国政府任何机构得将其官员或雇员之受雇于协会者在一特定时间内从政府公职中分离出去。
(二)根据(一)款因受雇于协会而脱离原机构的任何官员或雇员,有权在受雇期结束时重返原机构(或继承机构)担任适当职务,并享有如同未脱离一般的相应权利、特权和福利,但须服从总统可能规定的期限和其他条件。
(三)有权根据(二)款重返原机构复职的官员或雇员,在继续受雇于协会且服务无中断时,应继续参加该员为协会雇用前所参加的福利计划,包括因公死亡、受伤或生病的赔偿抚恤,健康及人寿保险,年度假、病假及其他法定休假,以及美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制度下的退休待遇,但受雇于协会作为参加此类计划的依据的程度,以在受雇于协会期间应为此种参与付出的雇员工资扣除雇坟拨款均按时交存于该计划或制度的基金或储蓄所者为限。这类官员或雇员在被批准受雇于协会期间,在重返原机构复职以前死亡或退休时,为享受在美国政府任何机构服务应获得的退休或抚恤福利的目的,应视为担任政府公职中的死亡或自政府公职退休。
(四)在制定本法前,任何获准停薪离职而进入协会工作的美国政府机构的官员或雇员,应在服务期间享受本条所规定的福利。
(乙)为了享受退休和其他福利的目的,在台湾雇用外籍人员的任何美国政府机构得将这些外籍人员连同他们积累的津贴、福利和权利移交给协会而不中断其服务期,包括让他们继续参加美国法律为雇员退休所建立的福利制度,这种制度是这些人员在转移到协会以前就参加的。但受雇于协会使其能享受退休福利的程度,以在受雇于协会期间应为此种参与付出的雇员工资扣除和雇主拨款均按时交存于该计划的基金或储蓄所者为限。
(丙)协会的雇员不是合众国的雇员,他们在代表协会的时候,免受美国法规第18号第207条的限制。
(丁)(一)就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911条和第913条而言,协会付给它的雇员的款项不应被作为赚得收入对待。协会雇员得到的款项不应包括在其总收入之内,并免于赋税,如果这笔款项与美国政府的文官和雇员按该法第912条免税的津贴和福利收入的款项相等的话。
(二)除本条(甲)(三)款的规定外,在受协会雇佣期间所作的服务不应构成国内税收法第21章和社会保险法第二号所述的雇佣。
汇报要求
第12条(甲)国务卿应将协会参加为一方的任何协定的文本递交国会。但是如果总统认为,立即将某一项协定公布于众会有损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则不应把这样的协定递交国会,而应在适当保密要求下递交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和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保密要求只有在总统通知时才能解除。
(乙)在(甲)款中所堤“协定 ”一词包括:
(一)协会与台湾治理当局或台湾设立的机构之间缔结的任何协定。
(二)协会与美国政府任何机构之间缔结的任何协定。
(丙)由协会自己或通过它达成或将要达成的协定和交易,需遵守同样的向国会报告、由国会审查和批准的规定和程序,如同这些协定和交易是由协会所代表行事的美国政府机构自己达成或通过它达成的一样。
(丁)从本法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国务卿将每6个月向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递交一份报告,叙述和回顾美国与台湾之间的经济关系,指出对政党商业关系的任何干预。
规章和条例
第13 条兹授权总统制订他认为合适的规章和条例,以贯彻本法的宗旨。在本法生效之日起的3年内,应将这些规章和条例迅速递交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但此种行动并不解除本法所加于协会的责任。
国会的监督
第14条(甲)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以及国会其他有关委员会应监督——
(一)本法各项条款的执行情况;
(二)协会的工作程序;
(三)美国和台湾之间继续保持关系的法律和技术方面;以及
(四)美国有关东亚的安全和合作政策的执行情况。
(乙)上述各委员会应酌情向各自的议院汇报它们监督的结果。
定义
第15条为本法的目的— —
(一)“美国法律”一词,包括美国或其任何行政分区的任何法规、规章、条例、法令、命令或法院的判决。
(二)按照上下文的需要,“台湾”一词包括台湾岛和澎湖列岛,这些岛上的居民,依照在这些岛上实施的法律建立或组织的公司、其他实体和协会,以及美国在1979年1月1日前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和任何继承的治理当局(包括行政分区、机构和所属的执行机构)。
拨款的授权
第16条除了为实施本法规定而提供的其他款项以外,兹授权在1980年财政年度拨给国务卿为实施本法规定所必需的款项。这些款项在用尽之前业经授权随时可以提取。
条款的可分离性
第17条如果本法的任何条款或者它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为无效,这将不影响本法的其余部分及其对任何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
生效日期
第 18条本法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
1979年4月10日批准。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总统卡特于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签署生效的一项立法。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一月二十六日卡特总统提出《与台湾关系法》议案,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于三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予以通过。《与台湾关系法》声称:“美国作出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以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种期望为基础的;凡是企图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都将会威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并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这个法案继续将台湾当作“国家”对待,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
(中国外交部网站)
美国国会通过所谓《与台湾关系法》的政治意图何在?
中美建交不过三个月,美国国会竟通过了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这个《与台湾关系法》,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的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权益。应该看到,美国确有人至今不愿看到中国的统一,仍在制造种种借口,施加种种影响,阻挠台湾问题的解决。美国政府根据这个关系法,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海峡两岸的统一。1994年9月,美国政府调整对台政策,作了种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事,特别严重的是出尔反尔地允许李登辉于1995年6月访美,改变了美国历届政府禁止台湾领导人访美的政策,严重地损害了中美关系。
事实说明,美国仍然把台湾视为“不沉的航空母舰”,将台湾问题作为手中的一张牌牵制中国的发展壮大。应该指出,“不沉的航空母舰”政策,是冷战时代的产物。现在冷战已经结束,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坚持冷战时代的政策,并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和亚太地区人民和平与发展的愿望。美国政府应尽早放弃这种不合时宜的政策。只有这样,才符合美国人民和亚太地区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
《与台湾关系法》:中美关系25年风波频现的根源
2004年04月09日17:18 国际先驱导报
2004年4月10日是美国《与台湾关系法》正式签署25周年。从25年前美国总统卡特签署这一法案开始到今天,美台关系在美国与中国大陆关系的框架下风云起伏。从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斗争到21世纪制衡中国和平崛起,《与台湾关系法》见证了中国大陆、台湾与美国关系25年来的变迁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记者周见仁报道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 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1979年3月28日和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1979年4月10日经由卡特总统签署后成为法律。该法共有18条和数十款。
这一法案最初来源于1979年中美建交之后,卡特政府为了提醒和维护美国在台利益的考虑。在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之后,美国国会提出了调整美台关系的肯尼迪-科莱斯顿提案,在这个基础上,卡特政府仿照日本模式1979年1月26日就美台关系作立法调整而提出了《台湾综合法案》。据介绍,这个法案是提醒中国大陆重视美国在台安全利益。在国会讨论时,参众两院分别提出修正案,加进了所谓保证台湾安全的条款以及“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和“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等条款,并且实质上继续把台湾当作国家。因此,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直接违反了中美建交公报。
《与台湾关系法》从外委会出台,在美国亲台势力的代表戈德华特和罗伯特•多尔、外交委员会的赫尔姆斯等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这份法案的起草过程中,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丘奇的领导下,美国参众两院频频召开听证会,国务卿万斯、副国务卿克里斯托弗等人都出席作证。当时正是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之际,美国国内的保守势力一度因为冷战思维而担心中国的强大势必影响美国在亚洲的利益。甚至有参议员提出了更为激烈的法案,但是遭到了部分有识之士的抵制。1979年前3个月美国参众两院就召开了数十次听证会和讨论会,以至于部分美国议员形容这是“台湾的三个月”。
《与台湾关系法》当年在参众两院通过之后,因为其中的一些条款直接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相抵触,美国政府官员曾经劝说卡特予以否决。但是由于其在参众两院的高通过率,卡特考虑到政策风险和美国在台商业利益,因此予以签发。当年美国国务院和白宫办公厅詹姆斯•弗雷等人的备忘录都曾经提及,这一法案有可能被认为“与承认一个中国的立场有严重冲突,因此总统的解释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无论是什么解释,都无法掩盖其本质。同年4月28日,中国外交部照会美国,正式表明中国政府反对美台法案的原则立场,希望美国政府切实遵守建交协议的原则,不做任何损害两国关系事。这之后,美国《与台湾关系法》开始实施,中美关系因为这个法案,在25年中频频出现风波。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冷战思维生出的“怪胎”
2004年4月5日,美国参议院拨款委员会、商业委员会和外交委员会的成员萨姆•布朗巴克在美国传统基金会发表演讲,纪念《与台湾关系法》25周年。布朗巴克声称,“《与台湾关系法》在冷战时期很好地为美国的利益服务,它经历了台湾和中国大陆的变化,并且维持了美国政策的基础。许多事情都在发生变化,但是随着保卫民主依然是我们的目标,美台关系需要《与台湾关系法》来保证台湾的民主政治走向明天。天佑你们,天佑台湾。”
《与台湾关系法》主要是保证美国在台湾的利益,就连天佑,也只顾美国和台湾,在美台关系中,美国丝毫不把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对中国大陆的承诺放在心上。这就是25年来美国《与台湾关系法》的核心和实质,说的更直接一些,就是通过立法基础,“合法地”武装台湾,对抗所谓的“共产党中国”,持续制造海峡两岸对立的局面,以维持美国在亚洲的利益。作为典型冷战思维的产物,《与台湾关系法》也是美国府院政治相互制衡的一个产物。[全文]
朱显龙:美对台军售不断突破底线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就开始实施武装台湾对抗中国大陆的战略。因此,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以“军援”等方式将一些武器装备“赠予”或卖给台湾。美国甚至还在台湾驻扎军队,部署武器。1979年中美建交、美台断交之后,美国对台军事援助改为《中美建交公报》和《与台湾关系法》前提下的对台军售。[全文]
台湾人被迫远走他乡 中产阶级是受害主体
台湾一份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8%的台湾主管级人员在未来一年内有赴大陆工作的意愿。而在选前预期泛蓝获胜的台湾人中,该比例提高了26%。“3•20”后,台湾社会陷入前所未见的混乱,使得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决定远走他乡。[全文]
靠美国解决台湾问题无出路 国防现代化是根本
近年来,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始终面临着变与不变的压力,美国政府的“新三句”政策,客观上使大陆在台湾的“萨拉米香肠战术”面前力不从心,因此想依靠美国解决台湾问题,没有出路。[全文]
国际先驱导报评论:“自由”台湾不自在
直到目前,台湾的这场选举闹剧依然没有完。从陈水扁“枪伤”到选情突变,以至于广场上示威,“立院”内打架,有人破口大骂,有人上吊自杀。这样的“险象环生”确实许多人开始并没有预料到。
台湾这两年来总是标榜着民主、自由,民进党上台被陈水扁称作为“民主的胜利”,“两岸政府必须尊重人民自由意志的选择”。台湾当局大打“民主”和“自由”牌,其目的无疑是想给“台独”罩上一道“尊重民意”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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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以下文章为有关中美建交最后谈判的实录。前半是中国的删节版本,后半是根据原书,将被删节主要部分的复原)
中美建交谈判美方内情揭秘 帕特里克•泰勒
http://news.tom.com 2005年09月07日17时38分 来源

om 科技
编者按:原纽约时报驻北京首席记者帕特里克•泰勒的新著《长城:六位美国总统与中国》最近由美国世纪基金出版社出版。书中有一部分披露了中美建交前,美政府内部筹划建交事宜的内情。从中可以看出,美方一度已经准备接受中方在对台售武问题上的严正立场,继而又以模棱两可的手法企图蒙混过关,最后以说了不算、言而无信的作为继续对台售武至今,在两国关系中埋下了祸根。
1972年,中美两国领导人以政治家的胆略打开了中美交往的大门,尼克松总统后来与中国领导人有过秘密协议,要在他任内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但他因水门事件而辞职,未能在第二任内实现美中建交的目标。卡特在竞选总统时就承诺要继续推进美中关系正常化进程,与台湾断交,承认北京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入主白宫后,他把美中建交列为最重要的外交政策目标之一。
万斯访华空手归
万斯国务卿上任不久,刚从密执安大学调到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中国问题专家奥克森伯格起草了一份备忘录交给布热津斯基,建议总统授权国务卿,在适当时机重申一下尼克松-福特时期作出过的建交承诺。卡特同意他们的意见。但当这份备忘录送到国务卿万斯手上时,他发火了。万斯认为,向中国人提出具体保证的条件还不成熟。他要求把那份备忘录撤回,并把已发出去的复印件全部收回销毁。他警告这位国家安全顾问不要未经国务院审核就把外交政策建议提交总统。当时华盛顿圈内盛传布热津斯基与万斯不和。每天一早,布热津斯基是第一个向总统简报国际局势的人。万斯却只能在每天下班后,就外交政策进展情况及需要作出的决定给总统送一份备忘录。
到了1977年6月,第24号总统备忘录提到:沿用日本模式(即与台湾断交、废除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实现对华关系正常化符合美国的利益。7月底,卡特准备派万斯去中国,向中方和盘托出美方的考虑,其中包括要中方承诺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以及撤军后,美国将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如果中国人接受这些条件,美方就同意实现关系正常化。万斯认为要价太高,谈判将很艰难。
8月21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万斯。当万斯提到要在台湾保留一个美国领事馆或联络处时,邓小平当即打断他的话,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万斯在北京呆了三天,空手而归。几天后,邓小平在会见访华的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两位发行人苏兹贝格和格雷厄姆时,开门见山地说,美国国务卿的访华是一大失败,因为万斯从福特政府所作的承诺后退,中国对此不能接受。
9月底,万斯召集他的对华政策班子开会,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说,美国要从中国人那里获得不对台使用武力的保证,就好比要林肯向英国人保证他不以武力收复南部邦联,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伍德科克还认为,卡特总统有权行使宪法赋于他的外交政策权力,保证台湾的安全,包括向台湾出售武器,但这一点用不着拿到谈判桌上来讲。主管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霍尔布鲁克称这是“伍德科克模式”。万斯对此未置可否,只让伍在华盛顿等他的指示。到了10月底,伍才接到万斯的指示,但其中并没有说明对华关系正常化到底准备如何进行,只说政府将不再坚持在台湾保留联络处。
布氏访华初告捷
11月初,布热津斯基在华盛顿与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共进午餐。席间,李坚持说美国的对华态度是错误的,整个亚洲都期待卡特政府实现与中国关系正常化。在回白宫的路上,布热津斯基问奥克森伯格:你能让中国人给我发个邀请吗?几天后,即将离任的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黄镇在美国副总统为他饯行的宴席上,当着万斯的面大声对布说:“我现在正式邀请你访问北京。”黄镇的话让万斯惊呆了,他以为卡特总统已经接受他的建议,会让副总统蒙代尔去中国。布热津斯基立即彬彬有礼地接受了邀请。
5月初,布热津斯基向卡特汇报了下一步要干的事:“要同北京建立外交关系,我们必须关闭在台湾的官方机构,中止共同防御条约,撤出我们在那里的军事人员和装备。”布承认,要让中国人接受美国提出的两点要求——以和平方式统一台湾和美国保留在必要时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权利——是很困难的。解决办法是美国单方面发表声明,强调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性。而中国可以说,在其他方式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他们保留武力统一台湾的权力。也就是以各说各话的方式来解决。然后美中双方发表建交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美国在是否会以武力支持它在台湾的利益这个问题上要模糊处理。
1978年5月初,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布热津斯基。布对邓小平说,卡特总统希望立即进行秘密谈判,争取年底前达成两国关系正常化协议。邓认为美国早就该行动了,问题在于美方怎样下决心完成这件大事。布说,美国确实有些国内的问题和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需要解决,而这都是一些复杂和困难的问题,有些甚至是非常感情化的东西。这就是美国为什么需要找到某种模式,以便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上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接着布热津斯基开始触及最敏感的问题:美国要在实现对华关系正常化的同时,保留向台湾出售有限量的防御性武器。他当时使用了晦涩绕口的句子,似乎是既想提出这件事,又想让对方不太明白。邓同意让黄华和伍德科克就关系正常化问题开始秘密谈判。
邓小平坚持美停止对台售武
1978年8月,中国驻美联络处新主任柴泽民上任。卡特在白宫与柴见面时提出:没有哪一位美国总统能够不在保证台湾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对华关系正常化;关系正常化后,美国必须继续向台湾出售有限的防御性武器设备。
10月2日,黄华外长请万斯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驻地晚宴。席间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万斯才提到那个最敏感的话题。他的话刚一出口,黄华立即作出了反应:中美建交后,中国绝对不能接受美国保留与台湾的任何安全关系,中国坚决反对美台安全条约废除后美还向台湾出售武器。黄华警告说,如果卡特总统坚持这一建交条件,中方可能取消谈判。
10月11日,卡特召集负责中国问题的官员开会,布热津斯基设法不让万斯出席。卡特问,中美关系正常化谈判是否真会出现僵局?年底前能否达成建交协议?伍德科克认为,与一个主权国家谈判美国向它的一个省出售武器的权力,这根本就没法谈。他建议先起草一份建交公报交中方。这事就在国务卿没参与的情况下敲定了。
11月2日,伍在北京把建交公报草案交给了黄华外长。草案写道:美国和中国同意建立全面的外交关系,北京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并建议将建交时间定于1979年1月1日。12月初,副外长韩念龙以代理外交部长的身份召伍到外交部,交给伍一份对等的建交公报草案,上面的时间也是 1979年1月1日。这就是说,双方锁定在年底前达成建交协议。韩还向伍德科克转达了中方的一个重要让步:如果美国发表声明,希望台湾问题和平解决,中方不会反对。“伍德科克模式”要成功了。当伍正要起身离开时,韩对他说:邓小平很快将会见你。
消息传到华盛顿,布热津斯基非常高兴,他立即把柴泽民请到白宫。他想告诉柴泽民的是:卡特总统将在两国关系正常化后邀请华国锋或邓小平尽早访美。美苏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协议很快也将达成,这样一来,勃列日涅夫很可能会在1月份访问华盛顿。布说,他希望邓小平能赶在勃列日涅夫之前访美。
12月12日上午10点,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伍德科克时,伍将美方起草的最新版本建交公报交给邓,并说,为了避免国会反对,美方要求将废除共同防御条约一事推迟一年进行。邓问:那么美方是否同意在这一年里不再向台湾作出新的售武承诺?邓要伍明白中方为什么坚决反对美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美向台湾出售任何武器,都会破坏中国的统一大业,只会增加台海两岸发生冲突的危险。
邓会见伍的第二天早上,布对奥克森伯格说:“关系正常化就要实现。总统想在星期五晚上宣布。你去起草一个声明,到时候由总统在电视上宣读。”这时已经是星期二了,可国务院那头还被蒙在鼓里。直到晚上10:30,霍尔布鲁克经过努力才在白宫看到了布热津斯基准备发给邓的信函。他发现,邓要求美国不再向台湾作出新的售武承诺,布的回函接受了这项要求。建交公报草案或附件中没有明确提到美国保留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的权利。同时,美国还同意在暂时保留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一年过渡时间里不再对台作出新的售武承诺。霍提出:如果把这份不明确保留售台武器权力的文件发出去,国会肯定要造反。但布热津斯基没理他的茬。
第二天,伍德科克就把白宫发去的函电面呈邓小平。对美方的快速反应,邓小平似乎感到意外。伍的解释是:卡特担心正式建交前消息被泄露出去,他希望由他首先向全国人民宣布。卡特同时还邀请邓小平访问美国。
美国人变卦
12月14日,柴泽民去白宫与布热津斯基商量建交后内阁级官员访华的程序问题。当柴起身准备离开时,布热津斯基问他北京方面的进展情况他是否知道。柴说,看来一切进展都极为顺利,特别是在美国同意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以后。布热津斯基听了这话后,一面竭力掩盖自己的惊奇,一面迅速提出了异议。他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废除共同防御条约延迟一年完成,在此一年内,原已达成售武协议继续执行。一年后,还要继续向台湾出售有限量的武器。他的话让柴泽民大吃一惊。柴说,双方达成的协议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布热津斯基赶紧给伍德科克发报,问他是否肯定中国人理解卡特继续向台湾人出售武器的决心。伍给白宫回话说,任何人只要仔细地读一下记录就会发现,在一年的期限结束后,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一点在建交协议中是“含蓄的”。卡特明确地对布热津斯基说,现在的办法只有一个。邓必须理解,如果总统不能向国会保证美国继续支持台湾的安全,那么建交一事就办不成。向台湾的武器出售将是有限的和防御性的,但卡特必须让国会知道他保留了这个权力。
伍德科克收到白宫来的这份电报时,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电报指示他立即求见邓小平,以确保中国领导人既理解又同意美国保留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的权力。伍德科克不禁暗自叫苦。离宣布两国重建外交关系的时间还有15个小时,建交公报都已敲定,现在要到中国人那里去直言不讳地对他们说:你们早已明确表示决不接受的事,美国人还要干。
12月15日下午4点,伍德科克和罗伊按捺住沮丧的心情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的台阶。邓已在那里等他们了。伍德科克把话摆明了,还明确表示他是奉命行事。邓小平的脸色已经预示着一场风暴。他拍着坐椅的扶手。“我们不能同意!我们绝对永远不会同意,我们绝对反对……”他说。这是不可能的!是不能允许的!伍德科克和罗伊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地听着邓怒气冲冲地说着,心里都在想:按期宣布建交这件事算完了!
邓说,如果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蒋经国怎么还会到谈判桌上来?如果他不到谈判桌上来,中国将不得不用武力收复台湾。那对美国有利吗?美国大量地向台湾出售武器,使台湾的领导人永远不愿到谈判桌上来,美国怎么还能说它是赞成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呢?那只能导致战争。邓问伍德科克,你认为应该怎么办。
在这个节骨眼上,伍德科克的回答已越出了白宫指示的范围。他对邓说,重要的是先使两国关系正常化,因为其他事情都将会改变。会一个过度时期,那时他们能解决争议。
由于华盛顿承认北京是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在建交后的过渡期里,不仅美中关系,而且中国和台湾的关系都会改变。
伍德科克一再重复这一点:关系正常化后的变化会多大,以及那时解决问题会多容易。
(按:以上是中国版本部分、所有版本大同小异,对原书作了修改,还多少不失原意。但以下是中国所有版本都删除的部分,实际就是邓小平让步的过程。)
他们已经谈话并喊叫了一个小时。当伍德科克讲完话,邓对他凝视了一下,耸耸肩,举起手,只吐了一个字:"好。"
中国领导人说他保留重提售武问题权,他接着加上一个要求,希望这个要求会限制他所被迫在晚上11点钟同意的结果所带来的损害:如果美国将来售武台湾,他希望能保证是秘密成交。
伍德科克说他会将邓的要求立即传会华府。之后邓站起来,离开了房间。
。。。
当布热津斯基12月15日早上到达办公室时,伍德科克的电传已经在他办公桌上。他惊异伍德科克的技术,也希望这就够了。无论如何,他立即采取了新的立场,将之拿到卡特那去。
早上8点4分,柴泽民坐在布热津斯基之前,尚不知成交与否。总统将在12小时内上电视。
布热津斯基对中方代表解释北京谈判的经过,以及邓小平要求今后美国售武秘密进行。
布热津斯基将再度让邓小平失望。他说道:卡特政府不可能同意“秘密”售武台湾。这也不实际。台湾会公布,华府无法控制。
布热津斯基向柴表示:但美国政府会小心处理。白宫不会主动宣布售武事项。如果“被人问到(售武)时“,美国政府会说在协防条约解除后以不危及该地区的和平前景为前提会继续一段时间对台有选择、防御性质的售武”;如果还“被人问到(双方了解)时”,美国政府是注意到了北京对售武的反对,但会补充说,无论如何,双方已同意正常化的继续前进。
布热津斯基敦促柴保证尽快通知邓,以免在正常化即将宣布时产生公开的争议。布热津斯基是在恳求中方接受目前的协议,虽然其中有不完全和争执。
邓让他们紧张了一整天。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中方撤出协议,将会有无尽的反责。布热津斯基将会下台,万斯和霍尔布克肯定会做到此点。但直到电视广播时刻还没有回复,他们晓得邓又吞下了他们的苦药。
之后卡特出现在摄像机前,像尼克松一样,震动了世界。